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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5/14 13:56:37

贵州龙里法院:以法治校正村规民约激活基层治理“诚信密码” 绘就无讼乡村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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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无讼村”创建为抓手,探索“自治+法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路径。通过指导村规民约规范化建设,构建村级诚信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推动多个行政村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的治理目标,成功探索出一条“法治引领、自治夯基、德治润心”的无讼村创建路径,为乡村振兴注入和谐动能。

“法官,村里面对我这个罚款我是不服的!你来给我评评理,他们有什么权利来罚我的款?”2019年,洗马法庭在辖区内金溪村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时,一位村民现场向宣讲的法官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针对村民反映的问题,法官现场进行了询问,了解到村里以“罚款50-1000元”不等来惩戒村民私自下河钓鱼、纠纷私斗等,而就是这样一份“村规民约”成了激化村民与村集体之间矛盾的“导火索”。

“当时,金溪村的事情发生以后,我们着手走访了辖区内的其他村寨,发现村里自行拟定的这些条款虽体现传统治理惯性,但普遍存在法律依据不足、条款粗放等情况,惩戒措施过度依赖经济处罚,忽视教育引导,部分条款侵犯村民合法权益,其约定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相悖,处理不当甚至会引发群体性诉讼。”洗马法庭负责人说道。

考虑到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洗马法庭着手联动相关部门在金溪村进行试点,以指导规范村规民约制定为纽带,融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结合“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工作推进,进而推动“自治消解矛盾、法治规范流程、德治引领风尚”的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网络创建。

说干就干。洗马法庭积极联动洗马镇党委、政府,形成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指导、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确立“法治体检—精准校正—体系重构”三步走策略,对金溪村规民约开展合法性审查,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治理工单”,打造“三性统一”的村规民约2.0版。

“如村规民约中原来规定‘村民私自下河钓鱼罚款50-1000元’这一条经我们审查后指导修改为‘村民若违反村规民约私自下河钓鱼者需缴纳违约金50-200元’。这样一来,既突出了村规民约的约束力,也能让村民积极履行契约精神,推动村级诚信体系构建,同时也有效保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在村规民约重建过程中,洗马法庭充分考虑村民自治的主导性和规则约束力,从党的领导、村民日常行为规范、维护公共秩序、村民的基本权益、群众纠纷调处、引导民风民俗移风易俗、违约责任等方面指导金溪村重新拟定和制定新的村规民约,让村民日常行为规范更加具体、细化地落实到其中。同时,指导村居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治法》规定的程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及《村规民约》审议会,以群众集体的意志将违约责任固定下来,使村规民约从制定程序到内容均合法化,让其成为村寨合法的“集体契约”,达到“规则由群众制定、纠纷由群众调解”的目标,确保治理可持续,进而有效激活基层社会治理“末梢神经”。

“这个村规民约是我们大家共同制定的,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现在像村民之间的一些邻里纠纷,他们都会想到先去找到联户长或寨老帮忙协调处理,小矛盾基本都可以及时化解。”金溪村村支书说道。

金溪村新的村规民约颁布实施以来,村民对村规民约认可度达100%。村民根据村规民约内容,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持续深化移风易俗,依法依规行事,金溪村已持续5年无成讼案件,成为新时代“无讼村”创建的典范。

“法庭法官既要当好村规民约的‘法治顾问’,也要严守‘村民事务村民定’的边界。”为了进一步提升村民自治能力,龙里法院洗马法庭、湾滩河法庭以“人民调解员培训”“法治宣传进村寨”“巡回审理进乡村”等方式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以联动相关部门共同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为目标,为村民自治提供源源不断的法治力量。

有了金溪村这一成功试点,龙里县域部分村寨将这一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推广落地。2019年以来,龙里法院洗马法庭、湾滩河法庭指导辖区内10余个村寨修订村规民约10余份,指导的村诉讼案件下降32.5%,5个行政村实现“零成讼”。

下一步,龙里法院将继续深化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让更多村庄绽放“无讼之花”。(唐璐琦)

【责任编辑 -郑辰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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