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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5/12 10:11:45

贵州普安法院:这场巡回审判“布依”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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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5月8日,法槌声在山间回响,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高棉乡某村委会正在进行一场“布依”样的巡回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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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司法需求在哪里,法庭就开在哪里——针对布依族被告人卢某某不通晓汉语的特殊情况,普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所在村组,特别邀请布依语翻译全程保障诉讼权利,确保被告人零障碍行使辩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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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被告人卢某某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从高棉乡某地出发去高棉乡街上加油,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卢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74.6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2023年卢某某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普安县判处拘役三个月。

 经普安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被告人卢某某如实供述其罪行,自愿认罪。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卢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刑罚。 

这场“家门口的审判”是普安法院创新“双语审判”的生动实践,既维护了少数民族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诉讼的法定权利,又以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的方式开展法治教育,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郑辰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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