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要素式文书示范文本应用,仅用30分钟成功调解一起持续多年的婚姻纠纷,展现了要素式文本应用在家事纠纷化解中的显著成效。
杨某与陈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双方婚后一直在乐东县千家镇生活。2018年起,妻子陈某因不满意当前生活搬离杨某住处到利国镇居住。双方因聚少离多、家庭琐事等问题经常争吵,前期经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次调和,双方依旧无法共同生活。杨某遂诉至乐东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杨某来到乐东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立案。诉讼服务中心案件审查员通过问诉求、查材料,了解到杨某虽提供了非要素式起诉状文书,但对案件的其他争议焦点未载明详细。遂将其引导至“要素式文书模板专区”,并指导杨某使用示范文本。
案件审查员拿出离婚纠纷示范文本耐心地向杨某解释:“离婚纠纷不仅涉及解除婚姻关系、孩子抚养权,还关联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费、探望权等问题,不考虑这些问题,可能引发后续诉讼。”杨某在审查员悉心释明后,表明希望在本案中将离婚涉及的问题一次性解决,但仍然存在填写困难等问题。随后,审查员利用诉讼服务中心的电脑设备指导杨某填写、勾选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在审查员协助下,杨某仅用7分钟就完成起诉状的填写。案件提交至立案窗口后,立案人员通过提取起诉状中的要素内容快速完成立案,并根据案件性质转入“速调快审”通道。
立案后案件进入“速调快审”通道先行调解,要素式文书展现出明显优势。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矛盾焦点识别提速,法官通过结构化文书5分钟内锁定“聚少离多”核心矛盾,发现双方并非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妻子陈某并不想离婚,而丈夫杨某则希望改变当前夫妻聚少离多的状态。待双方情绪平复后,承办法官从双方婚姻基础、矛盾原因、离婚对家庭和孩子带来的影响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针对主要的聚少离多问题提供了合理的建议,制定“情感修复+生活规划”调解方案。
经过多次耐心的劝解,杨某与陈某都意识到自身的不足,杨某当场向妻子陈某作出了家庭收入公开、日后多关爱妻子等的保证,而陈某也当场向杨某承诺日后安心与丈夫居住生活、用心经营家庭等,双方在诉服中心共同书写了保证书。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决定努力修复夫妻关系,共同守护家庭的完整和温馨,法官当场生成包含“收入公开”“定期团聚承诺”等要素的撤诉承诺书,实现纠纷一次性化解。
下一步,乐东法院将持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原则,不断提升司法效率,让公平正义以更可知可感的方式抵达人心。(谭博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