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实践
2024 10/25 16:45:19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司法局“三举措”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走深走实

字体: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司法局结合能力作风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强落实、见实效”活动,聚集社区矫正重点工作,以确保更高水平的安全稳定、实现更高质量的创新发展为靶向,多措并举、多力齐发,全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积极为平安绥芬河、法治绥芬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方式”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标准

重学习提能力。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2次,严格规范执法。通过“微课堂”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档案制作、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文书和“智慧矫正”平台定位系统使用等业务开展培训1次。组织学习研究司法部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为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新思路、新办法。

重研究提标准。每半月召开1次分析研判会,针对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研究,共同商议解决问题9个。深入基层司法所开展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工作台账等检查2次,督促司法所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的管理、规范使用工作台账。

重考评提质效。结合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1次,均达到较好以上。开展社区矫正业务比武3次,检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综合法律素养。

“三手段”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体系

以技防织牢全时空管控网。通过手机定位、电子定位及电话抽查等方式不断强化实时管控,对“线上”无法核查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入户走访、实地督查、召开重点管控对象分析研判会议等方式,着力加强“线下”监督管理。安装“面部识别+指纹”打卡机,随机抽取社区矫正对象不定时打卡报到,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

以制防织牢全方位安全网。严格审核请假事由和佐证材料,严控社区矫正对象无理由外出、编造虚假理由外出等情况发生。制作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显示板,掌握矫正对象社区网格分布,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帮扶“五包一”制度。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6次,与社区矫正对象及矫正小组成员进行深入细致的交流谈心,详细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基本情况、情绪变化、工作情况,针对患有精神类疾病的社区矫正对象重点走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以联防织牢全区域防护网。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职能,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以信息融合、数据融合、工作融合为重点,探索推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建立信息协查工作模式,有效提升“大数据”办案的衔接效率和案件办理协作的联动性。探索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业务交流工作机制,协调审前评估、审判执行、矫正管理全流程出现的问题及难点。建立31个社区矫正工作站,社区、村屯网格员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审前评估、入矫监管等流程中听取基层组织的意见建议,扎实构筑社区矫正基层基础防线,形成监督管理合力。

“三结合”助力社矫对象回归社会

“矫正+普法”,强化法治意识。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册、现场咨询等形式深入社区、村屯开展宣传3次,全方位提升群众对社矫工作认识,引导群众关注和帮助身边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面夯实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基础。向社区矫正对象推荐普法公众号,解答社区矫正对象提出的法律问题8人次,教育引导社矫对象不踩“红线”,不超越“底线”,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和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警示”,强化守纪意识。结合正反案例,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4次,告诫社区矫正对象算好经济账、亲情账、自由账,强化守法意识、自律意识、安全意识。通过集中教育、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方式,为矫正对象量身定制定集中教育学习内容,并适时开展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果。

“志愿+基地”,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与社区进行合作,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文明城环境整治等志愿公益服务活动,矫正行为恶习、修复社会关系,强化他们感恩社会、回报奉献的责任担当。建立教育基地3个、公益基地5个、就业基地2个,向社区矫正对象推送就业信息及岗位情况90余条,鼓励社区矫正对象根据自身情况参与全市组织的技能培训1次。

【责任编辑 -李梦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