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既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工程款项的顺利清偿,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2年12月14日,原告广东某公司与被告某农业公司签订《防锈翻新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对被告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某冷库的彩钢屋面进行防锈翻新施工,合同总价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单价12元/平方米,不含税)。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完成施工,并于2023年1月4日经被告验收合格,双方确认实际施工面积为9600平方米,工程总造价为115200元。基于友好协商,原告同意减免1200元,被告实际应支付工程款114000元。然而,工程竣工后,被告仅支付64000元,剩余50000元一直拖欠未付。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违约金。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发现双方对欠款事实无争议,但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短期内难以一次性清偿。为减轻企业诉累,避免“一案拖垮两企”,法官秉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理念,组织双方进行多轮协商,从法律规定、商业信誉、后续合作等多角度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被告确认尚欠原告工程款50000元,并同意分期支付:2025年5月17日前支付15000元;2025年6月17日前支付15000元;2025年7月17日前支付剩余20000元。案件受理费1538.51元由被告负担,并于2025年5月17日前支付给原告。如被告未按期履行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款项,并自2023年4月21日起计算利息。
该案的妥善化解,体现了法院主动发挥调解职能,为企业提供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彰显司法护航经济发展的作用。通过调解方式减轻企业诉讼负担,助力企业尽快回笼资金,促进市场良性循环,在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给予被告合理的履行期限,避免因强制执行影响企业经营。
下一步,乐东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创新商事纠纷化解机制,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陈雨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