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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5/07 13:13:33

“数智浪潮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攻防战’”系列报道之一丨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海南样板”——《人民法治》专访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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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志辉,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海南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从事审判工作27年,积累了各类民事、行政、刑事审判经验以及丰富的审判管理经验,审理了多宗重大疑难复杂的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不正当竞争、垄断等民事、行政案件和涉及商标、商业秘密的刑事案件。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国家战略布局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已成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制度型开放的核心支撑。作为全国首家以自贸港命名的专门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自2020年12月31日揭牌成立以来,通过先行先试的改革路径,在构建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服务重点产业发展、参与国际规则对接等领域形成具有示范意义的司法保护体系。《人民法治》特此专访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志辉,深度解读自贸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制度创新与实践突破。

《人民法治》:苏院长您好!作为全国第四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成立的战略意义是什么?在案件类型上有何特殊性?

苏志辉: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是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要求的关键举措,更是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的战略支点。作为全国首家以自贸港命名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其战略价值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构建与自贸港制度型开放相匹配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通过建立“三合一”审判机制,形成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闭环;二是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依托海南自贸港区位优势,探索跨境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三是服务重点产业发展,聚焦育种制种、深海开发、航天科技、绿色环保、数字经济等新领域新产业,以高水平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在案件类型特殊性方面,主要有三个显著特征:第一,管辖范围覆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全领域,是全国唯一具有刑事审判职能和执行生效裁判职能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第二,案件技术含量高,2024年审结涉“韶音”耳机专利、太阳能光热海水淡化、某海域生态修复等技术类案件205件,涉案标的额1.97亿元。第三,案件国际化程度高,成立以来审理的涉外案件,当事人涉及美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荷兰、芬兰等国企业及“阿玛尼”、“奔富”、“博世”等知名品牌,涵盖发明专利、著作权、商标权、计算机软件等纠纷类型,判决后当事人均尊重判决,大多数履行完毕。2024年首次适用《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审结一宗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

《人民法治》:随着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面临诸多新型难题,法院是如何破解这一难题的?能否举例说明?

苏志辉:在海南自贸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开放政策背景下,跨境数据流动、离岸贸易、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由此衍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呈现出“标的额高、技术性强、涉外因素多”的复合型特征。面对这些新挑战,自贸港知产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通过系统性制度创新构建起全链条保护体系。

针对知识产权刑事司法管辖难题,我们推动建立“属地侦查、跨域审查、指定管辖”协同机制。配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出台专门规范性文件,有效破解四家基层法院跨域管辖难题。自机制运行以来,已审结涉商标、商业秘密、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4件,其中彭某、谢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庭审获评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创新建立“刑事制裁+信用惩戒”衔接机制,将30余名刑事被告人纳入知识产权失信黑名单,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治理效果。

在执行机制创新方面,我们率先探索知识产权财产性权益新型执行路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1号文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构建“技术调查+市场评估+动态监控”执行体系。2024年执结的142件案件中,既有专利技术转让的权属变更,也有知名商标的“临时禁令”执行,更有域名注销的行为执行。首次引入2家拍辅机构,推动知识产权案件财产变现规范化运行。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探索“限高”宽限期制度,在某境外公司与海南某电商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案中,对被执行人暂缓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促成双方执行和解,被执行人提前全部履行完毕。

通过制度创新与科技赋能双轮驱动,自贸港知产法院逐步向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迈进。2024年执行案件执结率达92.81%,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达10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达100%,各项指标始终保持全省人民法院前列,为自贸港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人民法治》:自贸港知产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

苏志辉:自贸港知产法院深入贯彻《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关于繁简分流的改革要求,立足自贸港知识产权保护实际需求,在著作权领域构建起“前端精准识别+中端分类审理+后端智能衔接”的全链条审判机制。通过创新制度设计和技术赋能,2024年成功分流271件速裁案件,实现“简案30日审结、繁案专业精审”的审判目标。

《人民法治》:在打造国际争端解决“优选地”方面,法院有哪些突破性实践?

苏志辉:自贸港知产法院在打造国际争端解决“优选地”的实践中,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构建起融合惩罚性赔偿、协同保护与国际规则对接的立体化机制,形成具有自贸港特色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为知识产权治理贡献了实践经验。

在惩罚性赔偿领域,法院坚持“严格保护”理念,通过高额赔偿显著提升侵权成本。在审理“早巨荔1号”荔枝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中,基于被告故意侵权及销售规模,适用三倍惩罚性赔偿;在侵害“奔富”商标权案中,对恶意侵权人课以五倍赔偿。2023年,我院审理的“他来时有星光”图书侵权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为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提供了裁判范本。通过突破传统赔偿计算模式,以权利人损失为核心、参考行业利润率确定赔偿基数,法院有效破解了维权成本高、赔偿额低的难题,近半数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案件获得支持,形成“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的司法导向。

协同保护机制方面,法院构建起跨部门联动的“全链条”保护网络。与市场监管、公安、海关等部门签署《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建立信息共享与案件移送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无缝衔接。在审理的一宗游戏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通过“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委托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海南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并指派法官参与指导,案件仅用时半月即促成双方和解,成为海南法院涉外调解的标杆案例。针对种业、深海等自贸港重点产业,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设立知识产权特区审判庭,建立“一庭一点一基地”保护体系,联合科研机构打造种质资源研究基地,为“南繁硅谷”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2024年,我院通过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相结合,化解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96件,实现纠纷源头治理与全流程化解的有机统一。

在涉外法治领域,自贸港知产法院积极探索规则对接与全球治理。积极推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诉调对接工作,已推送7批案件,成功调解“彪马”商标侵权等2件案件。在涉外商标侵权案中,法院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平等保护“阿玛尼”、“闪迪”等国际品牌权益,判决均获当事人尊重。通过参与博鳌亚洲论坛、RCEP种业保护论坛等国际会议,宣介自贸港司法经验,提升国际影响力。针对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需求,研究数据跨境流动、数字版权保护等新业态规则,对标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探索植物新品种EDV保护等前沿问题,为制度型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人民法治》:法院在技术类案件的专业壁垒方面又是如何突破的?

苏志辉:针对专利、植物新品种等技术类案件的专业壁垒,自贸港知产法院创新构建了技术调查官、专家陪审员、专家辅助人、技术咨询和鉴定协同配合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并同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特邀调解制度。目前,我院已选任12名技术调查官,覆盖种业、生物医药、计算机、机械工程等自贸港重点产业领域,这些兼具专业背景与司法实践经验的技术专家深度参与案件技术事实查明,有效提升了海南自贸港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

《人民法治》:法院是如何服务自贸港新质生产力培育?能否分享典型案例?

苏志辉:自贸港知产法院立足自贸港“五向图强”战略定位,以“裁判示范+司法服务”双轮驱动,聚焦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创新需求,构建全链条、多层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

围绕海南“陆海空”三大未来产业及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新领域,强化技术类案件集中审理优势,以典型案例明晰裁判规则。例如,在“隆科638S”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中,明确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规则,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为种业“芯片”提供司法保障;在“都蜜5号”植物新品种临时保护期使用费案中,支持权利人主张临时保护期费用,入选2022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为育种创新者提供全周期保护。在深海科技与生态保护方面,审结涉某海域生态修复技术合同纠纷案,认定原告完成白碟贝、珊瑚礁修复工程并判赔456万元,支持海洋生态修复技术创新。在“四刃带钻、扩、铰一体麻花钻”专利权属案中,依法认定专利非职务发明并判归原告,保障科研人员权益,推动技术转化。

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保障。为优化营商环境,自贸港知产法院持续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职能。例如,在游某公司诉火某公司等游戏作品侵权案中,认定被告游戏规则参数抄袭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500万元,严惩“搭便车”行为;在“宜家”商标侵权案中,适用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规则,判赔200万元,维护国际品牌权益。 

《人民法治》:面对2025年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法院将如何深化改革?

苏志辉:从破解技术事实查明难题到探索国际规则衔接,从高额赔偿震慑侵权到柔性服务滋养生态,自贸港知产法院的生动实践,是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从“跟跑”到“并跑”跨越的缩影。在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关键节点,司法正以专业与智慧守护创新的火种,为自贸港建设刻下鲜明的法治注脚。正如一位企业家所言:“在这里,我们感受到知识产权的尊严——它不仅是法律文件上的权利,更是市场竞争中的铠甲。”这或许是对司法保护最生动的诠释。

自贸港知产法院将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2024年12月17日在听取海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到知识产权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强化依法履职,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精品案例,进一步以法治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建设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助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迈上新台阶。(本刊记者 王一涵)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4月下(总第200期) 系列报道栏目】

【责任编辑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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