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办案、提升行政检察业务水平,10月21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为期两天的行政检察案件质量专项评查,通过自查、互查、领导点评等方式,对2024年1-10月份办理的20件行政检察案件开展评查工作,以科学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应勇检察长在2024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指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在‘高质效’,难在‘每一个’。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利用两天时间对行政检察案件逐案进行专项评查,不仅要当好案件的‘生产者’,更要做好案件的‘质检员’。”伊美区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卢志波在案件质量评查动员会上说。
行政检察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分三步来实现自我管理、互相监督与整体提升的目标。首先是检察官就自己承办的案件进行自查。着重从监督点、法律适用及文书制作三方面进行自查并逐案简单撰写案件质量评查报告,要做到一案一表,使精准评查与全面评查相结合;其次是检察官之间进行交叉评查。“三人行必有我师”,个人智慧具有局限性,互查更能“查缺补漏”,发现自查中的盲点及漏项,克服检察官“单兵作战”的弊端,善于让独立办案吸收集体智慧,以集体智慧把脉问诊个案“症结”,促进案件高质效办理;再次是主管领导进行全面把关及总结。主管领导对每个行政案件进行了逐案点评,指出了发现的问题并提供解决思路,对下一步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要求。坚持做到统一组织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问题导向与正向激励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
案件质量评查是加强检察业务管理的重要手段,此次专项案件质量评查能为接下来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新的导向。以“查”作为阶段性案件质量的总结,以“评”开启新的监督工作重点及要求,力争在“点”上巩固、“面”上扩展、“质”上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