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实践
2025 04/23 13:14:30

贵州安顺中院:遗产中的“未”了情,一段跨越生死的呵护之路

字体: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亲情与利益的交锋备受关注。近日,贵州省安顺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保护综合审判庭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通过多方联动、柔性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涉及三名未成年人及三个家庭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image.png

案件起因:吴某甲、陈某某系被继承人吴某乙父母。吴某乙与案外人黄某1于2013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三名子女:黄某甲、黄某乙、黄某丙。双方于2019年2月协议离婚,约定三名子女由黄某1抚养。吴某乙于2021年9月为子女在安顺市某县购买商品房一套,支付购房首付款20万元,后向银行贷款26万元。于2021年11月与王某某登记结婚。2024年2月,吴某乙突发疾病死亡,未留遗嘱。截至2024年7月21日房屋贷款余额为20余万元。

2024年7月,王某某就吴某乙遗产继承事宜将吴某甲、陈某某、黄某甲、黄某乙、黄某丙诉至法院。 

image.png

法官认为,王某某、吴某乙父母、三孩子均依法均享有继承权,但仅确认份额可能导致三个家庭对房屋如何共有再次产生纠纷,判决书易写,但纠纷难化。

为实现案结事了,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第一次调解,双方一步不让,但看着吴某乙留下的三个尚在上学的孩子,庭审中均表示房子是母亲留下的念想,很想继承房屋,同为母亲的法官一直思考怎样破冰?如单以房屋的权属、份额来计算,那么,各方当事人势必斤斤计较。这个案件唯一能撬动各方利益的,仅有亲情。

法官先到涉案房屋所在地住建局及售楼部对房屋还贷情况、现有价值、地理位置等进行了解,再通过一次次地与吴某乙的现任丈夫、前任丈夫及其父母谈及其临终对三个子女的牵挂,同时释明法律对房屋继承的相关规定,最终,吴某乙父母基于系三个孩子的外公外婆,将房屋继承权让渡给了三个未成年人子女,并自愿补偿王某某5000元,黄某1自愿补偿王某某13000元。王某某基于对吴某乙的追思及与三个未成年子女过往相处感情,在仅获补偿18000元情况下,自愿放弃房屋继承权,房屋由三个未成年子女继承。至此,这起吴某乙跨越生死对三个未成年子女的爱护之路得以接力并圆满结束。

这一次调解成功,是安顺中院运用“调解+”方式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不断提升工作质效的又一举措。下一步,安顺中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通过调解与协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家庭和谐,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充满关爱与温暖的成长环境,助力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责任编辑 -郑辰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