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以来,黑龙江省虎林市检察院迅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紧扣最高检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的新要求,在司法实践中以业务管理为抓手、以案件管理为核心、以案件质量为重点,持续探索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为高质效办案提供坚实可靠的管理保障,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人民的检验,进一步推动做实群众可观、可感的公平正义。
以业务管理为抓手,把准业务发展方向
一是及时更新司法理念。加大对检察办案矩阵人才的培养和锻炼力度,综合通过视频会议集中学习、业务部门定期研学、外出培训、参加竞赛等形式,教育引导干警及时更新检察理念,充分认识加强“三个管理”的重要意义,更好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充分履行职能,促使检察工作进一步回归到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上来。二是不断强化宏观分析。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理解、认识和运用,精准开展“四大检察”业务质效分析研判,对照2025年以来虎林办案实际,每月第一周制作“业务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报告”,全面客观反映各业务部门上一个月份核心业务数据及办案质效,靶向施策、做优强项、补齐弱项,为加强法律监督办案工作提供了更加科学的参考和依据。三是着重细化微观分析。每月在检察委员会会议开展业务办案质效专题分析研判,由各业务部门代表针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点业务态势中存在的苗头性、典型性、异常性问题,深入分析研判,有效集案件研讨、数据分析与检委会委员共商共研等功能于一体,寻找解决问题对策的同时深入挖掘代表性个案,积极培育典型案例、总结先进经验,促进案件高质效办理。
以案件管理为核心,强化流程监督制约
一是规范案件受理程序。严把案件“入口关”,提高政法平台的使用效率,通过政法平台将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录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按照案件受理标准对移送案件管辖、犯罪嫌疑人信息、刑事强制措施等方面进行受理阶段的全面审查,并对案件的法律文书进行要素审查,确保案件材料齐全、法律文书制作规范,以第一道检察环节的严审严查,有力保障司法办案程序顺利进行。二是优化案件流转流程。采用统一受理、线上流转、随机分配的形式进行案件办理,加强对案件接收、反馈、电子卷宗移送等工作的全流程监管,促进案件规范流转、准确分流,推进跨部门协同办案体制机制顺畅运行,有效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强化案件全流程预警机制,指派专人对正在办理案件的案卡信息、流程节点、法律文书制作等重点环节实行动态监督,对即将到期的案件及时向办案人进行预警提示,杜绝超期办案,通过高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力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是狠抓案件数据质量。常态化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及业务数据监管,紧盯办案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对系统应用、案卡填录中的常见多发问题、趋势性问题进行梳理,及时制发监控通知书,督促有效整改,纠正了案件办理瑕疵和案卡错填漏填造成的数据失真问题。将流程监控纳入检察人员考核中,细化扣减分值,督促办案人员严格依法依规办案。
以案件质量为重点,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一是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制定《虎林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常态化开展对员额检察官办案质量的综合评查,通过承办人自查、跨部门互查、院内交叉评查、接受上级院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对同一个案件不同检察环节办案质效进行全面评价,推动形成案件质量提升良性循环。二是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坚持承办人审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的“一案三审”原则,明确各环节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责任链上下游闭环监督效能。持续健全“案件管理+检务督察”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管理枢纽作用,司法办案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同步抄送至检务督察部门,联合开展全面、实时、动态监督,做好司法责任的认定与追究工作,杜绝“办案瑕疵”,推动办案提质增效。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始终将检察办案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面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8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各类检察活动12次,其中检察听证会3次,均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为促进办案实体、程序、效果的有机统一注入强大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