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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25 08:43:38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获全国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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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决定,对2023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100个集体和2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检察院荣获202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系全省三家受到表扬的单位中唯一的人民检察院集体。

2023年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地方党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以“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为方向,以全链条保护为中心,以“专、精”队伍建设为基础,置身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大局,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加强外部协作,构建了具有牡丹江检察特色的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模式。创建的“东检知立方”检察品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2023年被评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2024年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一、探索“一案四查”机制 促推高质效办案

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侵权行为的多重性,及时打破部门壁垒,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推行“一案四查”机制,以专业办案团队强化综合履职,办理的侵犯商标权类案件入选黑龙江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针对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积极响应最高检关于知识产权权利义务告知的要求,做到品牌权利人告知全覆盖。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对办案中发现的4家烟酒超市长达3年销售假冒酒的监管漏洞,向相关部门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均已得到采纳及回复,其中1件被评为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二、构建一体化保护体系 开启全区域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同有序衔接。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中反映出的行刑衔接的问题,该院构建了“捕、诉、监、防、服”一体化保护体系。与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在公安机关成立知识产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定期派员对重点案件提前研判,共同提升办案质效;与区公安局、区法院在全省范围内率先签订了《关于加强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工作的协作机制》,开展惩治涉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行动。为扩大知识产权保护影响力,注重惩防结合。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线上制作微动漫、微视频,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投放“云课堂”,多措并举拓宽检察普法宣教渠道。定期对商户进行走访宣传、公布举报热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走访,受到高度肯定。相关履职信息被《检察日报》《人民监督》刊载,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工作简报》刊发。

三、置身知识产权保护大局 打造履职新特色

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办案过程中反映出的“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现象,建立了“双保+双报”制度,自主研发了全省首个知识产权申诉举报小程序,已受理举报线索4件。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入4家高新技术企业、知名种业公司,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制定《知识产权服务指南》。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李某某、陈某某等十一人侵犯著作权、销售侵权复制品案,切实保障被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该案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第8期(检察护企专刊第2期)刊发。统筹保护老字号农业品牌生产安全与持续发展。深入调研行政机关、辖区村镇、专业农民合作社,办理了督促完善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行政公益诉讼案、农业面源污染监督案。牵头召开兴隆镇特色农产品保护工作座谈会,与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会签了《关于特色农产品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方位助力“迎门山”玉米老字号农产品品牌建设,推动其提报了龙江品质认证。

四、创新检学研共建机制 夯实内在履职力

树立人才培养意识,以党建引领知识产权办案团队业务发展为结合点,焕新队伍风貌,案例入选全省第一批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搭建“东检大讲堂”学习平台,通过检察长带头学、专家学者传导学、相关部门同堂学,着力培育干警理论素养和专业思维。与牡丹江师范学院开展“检校合作”,建立理论与实践研究基地,实施双方互派授课、校园法庭公开审理案件等共建方式,参与申报的知识产权应用理论研究课题被省检察院立项,形成了《牡丹江市地理标志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检察机关知识产权融合保护问题研究》2项成果。2024年以来提前介入了4起并办理了1起涉及侵犯境外商标权的案件,会同牡丹江师范学院、市知识产权局等6家单位,成立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集控告申诉线索流转、权利人数据库、行刑双向衔接、协助司法取证等职能于一体的多元争议解决服务平台,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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