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实践
2025 04/22 08:48:08

黑龙江省北安法院:“人民法庭+综治中心”合力注入多元解纷新动能

字体: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二井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以“人民法庭+综治中心”合力注入多元解纷新动能,近日,在综治中心的统一协调下,二井人民法庭全程指导调解,联合多部门合力化解两起矛盾纠纷,实现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联动力量

汇集资源融合法治动能

4月初,二井镇派出所和二井镇信访部门受理辖区报警案件以及信访案件后,经分析研判后,该案件应由二井镇综治中心受理,并将案件转至综治中心,综治中心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后,对案件进行登记,并在工作群内下发通知,邀请辖区派出所、司法所、人大代表工作室、村委会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对案情进行逐案分析,预判可能存在的风险,为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足准备,邀请派出所干警进行秩序维护,二井人民法庭在参与调解过程中对案件化解全程进行指导,并做好调解不成现场立案、现场送达的工作准备。

多元解纷

凝聚基层调解法治力量

2024年春天,关某经营一辆农药喷洒车辆,雇佣王某为其驾驶农药喷洒车辆司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口头约定了工作时间和劳务费,按照双方约定,7月初王某完成了工作任务后要求关某支付劳务费40000元,但关某拒绝给付,理由是在王某提供劳务期间,双方经常因为布置工作任务、工作时间以及药剂喷洒效果上产生矛盾,给关某造成了经济损失,农时期间关某没有更合适人选,故与王某一直保持劳务关系,经王某多次索要,但关某拒绝给付劳务费,今年4月,王某报警至二井镇派出所。案件在调解过程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对提供劳务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务费等方面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关某对喷洒农药的作业效果存在异议,二井人民法庭对案件的调解全程进行了指导,本着查清案件事实的原则,固定了王某和关某双方的证据,由于双方在劳务费给付金额方面分歧较大,“老支书志愿调解队”从农业生产的角度出发,厘清了双方当事人的提供劳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最终经过多方劝解,王某和关某达成了一致意见,关某给付王某劳务费22000元,该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释法说理

情法融合助力解开心结

张某主张在二轮土地承包前,1996年左右,未经允许在二井镇某村开垦荒地5晌左右,用于种植玉米、大豆等粮食和经济作物,在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以及合村并镇时,陆续被村委会收回或划归到辖区其他村屯,张某认为土地是其雇佣车辆开垦的,村里无条件将土地收回,造成了他的损失,要求村委会返还土地经营权并赔偿近年来的粮食补贴以及地力补贴。为更好地化解该起矛盾纠纷,综治中心还邀请到当年的村书记以及参与二轮土地承包的村干部以及村民代表,对张某当年土地开垦、耕种以及收回、发包情况进行详细了解。鉴于张某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二井人民法庭的法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向张某进行释法,“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并结合法院审理的某村村民私自开垦湿地,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向张某进行释明,村书记情理融合,述说当年对张某土地承包方面的照顾,缓解了张某的过激情绪,导入到人大代表工作室作进一步疏导工作。

北安法院二井法庭通过“人民法庭+综治中心”协作模式,联合入驻综治中心的辖区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人大等部门,以“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将矛盾纠纷化解由法院办理向综治中心一体化办理延伸,将司法服务送到最基层,实现纠纷化解从“被动受案”向“主动治理”转变,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源头化解、多元化解,为基层社会治理、辖区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 -李梦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