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判决,并未换来应有的担当,被告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近日,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雷霆行动,终将法律文书化作守护民生的利剑。
2024年9月,樊某某受鄢某某的雇请,为李某某提供粉墙劳务工作。在劳务过程中,因天气炎热,樊某某在作业后上身出现大量汗渍,欲用手移动一台正在运转的铁质电风扇方向时,导致意外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樊某某的近亲属向江陵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查明,樊某某未注意安全用电常识,其自身存在一定过错;铁质电风扇系鄢某某所有,且知晓该风扇存在安全隐患,未提醒使用人员注意,未尽到施工作业安全保障义务,其亦存在过错;李某某作为房主,未及时查看案涉电风扇安全性并进行提醒,其亦承担一定责任。综合考虑后依法作出由鄢某某与李某某赔偿死者近亲属60余万元的生效判决。因鄢某某未在法定履行期限内支付赔偿款,樊某某的近亲属于2025年2月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江陵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采取了冻结措施,对鄢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网络资金等进行了冻结,并向其送达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多次向其释明不予执行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但鄢某某在收到文书后,既不向法院报告财产,又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以为能靠“拖字诀”逃过法律制裁,结果江陵法院执行局直接送上一张“司法拘留体验卡”,于2025年4月将鄢某某收押看管在江陵县拘留所。经干警反复普法,释法明理后,鄢某某才逐渐意识到自己是无法逃脱法律这张“正义网”的。随后火速与樊某某的近亲属进行联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将赔偿款打至法院指定账户,由法院进行发放。法院在收到款项后提前解除了对鄢某某的拘留。
从冰冷的账户冻结到司法拘留的震慑,执行干警用行动诠释“法律不是一纸空文”。司法拘留不是目的,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才是根本,任何被执行人不要试图逃避法律责任,即使采取了拘留措施,也无法减免义务的履行,任何的侥幸,终将在司法权威与民生温度的双重坚守下无处遁形。(李怡天 张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