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最近十几年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学教学改革工作。北京大学法学院以课程建设为突破口,进行教学改革,服务于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学院领导认识到更多的教师参与教学改革是教改得以成功的基本保证,想方设法动员教师参加到教学改革工作中去。教改的成功只借助于精神力量是不够的,物质上和资源上的支持也是教改工作得以持续进行的保障。通过教改,学院所设置的课程内容更丰富,教授形式更多样化,体系更完整、科学,无形中提升了法学学科的魅力,吸引了更多的优秀学子进入法学院学习。当然,教改工作还有不足之处,表现在课程开设不够,教改发挥的影响力不够充分,实践性课程、比较法课程的开设仍然不足,还有不少阻力。
关键词
法学教育;北大法学院;人才培养;法学教学改革
一、引子
教育强国,百年大计。在2024年9月9日至10日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指出教育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之基;强调我们要建成教育强国,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同时还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着眼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场合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2024年8月,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组织编辑了习近平同志的《论教育》一书,收集了习近平同志论教育的47篇文章。习近平同志关于如何办好教育、如何培养人才的一些重要的观点,在该书文章中作了重要的阐释。这些重要的论述,为教育工作者(包括法学教育工作者)开展好教育工作、培养人才指明了方向。
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明确指出:“学校培养什么人,以及怎样培养人,是我们需要思考和解决好的一个重要问题。”“‘国势之强由于人,人才之成出于学。’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我们党的教育方针,是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使命。”他号召广大的教育工作者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新时代,应当承担起应有的历史使命。
多年来,广大的法学教育机构和法学教育人员,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十分关心并投入到法学教育日常工作和法学教育改革中。不少法学工作者就如何开展好法学教育工作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这些观点从不同的角度对法学教育各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比较充分的阐释,包括法学教育的知识体系、法学教育的管理体制、法学教育的教学体系、法学教育过程中法学院校与法律实际部门的协调、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关系、新时代法学教育的目的与方法以及涉外人才培养;等等。这些论述对如何开展好法学教育很有启发。在法学教育实践中,不少法学院校就如何培养法律人才作了不少的努力和探索,也取得了相当的成绩,令人感佩。
在教育改革过程中,作为中国高校很有办学特色的北京大学,也不甘人后,积极投入到教学改革的洪流中。“北京大学一直坚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瞄准‘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办学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界和北京大学一员的北京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北大法学院”),也自当奋起,在法学教育的发展时代,坚定向前的步伐。力虽不逮,但吾当尽力。
自2010年7月至2024年12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就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个重大的历史命题,如何通过教学改革,培养优秀的人才,北大法学院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探索。我们认为,教育是国家兴盛、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基石。因此,优秀的人才,应当是我们国家繁荣的建设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人民利益的维护者。为此,我们教学上的一切努力,就是要把我们的学生培养成这样的人才,这也是我们教学改革希望实现的目标。
关于这些年北大法学院的教学改革,本人曾在不同的场合介绍过部分的内容。此次写作,希望能更全面地向读者介绍这些年北大法学院在教学改革中所进行的探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一定的思考,谈点个人对法学教育某些方面的认识。本文只是本人对这些年北大法学院教学改革的初步观察,所谈的认识也只是结合前些年自己参加北大法学院教学改革的一些体会,观察不一定全面,体会更谈不上深刻,请各位多包涵。此外,必须声明,本文的认识和观点,只代表本人,文责自负。
这些年,北大法学院的教学改革主要在课程建设、教学方法和涉外人才培养等方面,本文讨论的问题也主要集中在这些方面。
二、缘起:北大法学院为什么要进行教学改革
2010年的北大法学院的这次教学改革,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重视人才培养,关心学生成长
在中国,北京大学是一所很有自己办学特色的学校,经过12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自己的一些传统。其中之一,就是学校关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作为学校一分子的北大法学院,也有自己的传统。本人从大学时期开始,就一直在北大法学院(法律系)学习、工作和生活,对此很有体会。新中国成立后,从1954年北大法律系恢复招生以来,到改革开放之后乃至新时代,历届的院系领导和老师,都十分关心学生,关注学生的成长。这样的传统,对形成学院注重教学、老师热爱教学直至深度参与教改的氛围形成,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学生成长有需要,我们就应该尽可能地去满足,把学生培养成优秀的人才,是我们的使命和责任。
(二)人才培养是高等教育的核心功能
关于高校或者高等教育的主要功能是什么,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些争论,也有过一些不同的认识。概括起来,认为高校的功能主要有四项,即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知识传授。在这些功能中,前两项功能被认为是主要功能,探讨得较多,至于哪项是最基本的功能,则一直有不同的看法。我们的基本认识是人才培养应该是高等教育最主要、最核心的一项功能。为此,近些年来,北大法学院的一些工作,都以培养人才为核心,各项具体的工作都服务于人才培养。同时,基于国家的需求和北京大学的生源等因素,我们把人才层次定为优秀的人才。这里的优秀是指我们希望将学生培养成为以自强为基础,兼具自知自觉、自控自信品性的人,具有秉持强大的内心,做对国家繁荣、社会进步有意义事情的能力。要实现这样一个目标,重视教学,在教学上下功夫是必须的。我们曾担心我们学院对这样的认识是否能够达成共识,以致在工作实践中能否真正把培养人才落到实处。实践证明,基于北大法学院关爱学生的传统,北大法学院绝大多数成员能够达成共识。培养优秀人才是我们办学的目标,在这样一种共识的基础上,我们近些年的教改得以顺利地进行。
(三)三个故事的启发
2010年7月,北大法学院行政班子换届,我被安排管理学院的教学。“新官上任三把火。”到了管理岗位(我们更习惯称为服务岗位)的我,自知需要为学院或者师生做点什么。既然管理教学,那就需要把教学抓好。而且,我也认为,培养优秀人才,有效途径应该有若干。通过组织和指导学生搞科研,是个好的途径,但受众面可能相对要小一些。通过教学,提高教学的品质,应当是不错的途径,且受众面比较广。不过教学品质的提高,需要有个抓手。思来想去,我觉得搞好法学课程建设是搞好法学教育质量的有效抓手。课程建设的改革是必需的。但是,如何搞课程建设改革,一直是困扰我的一个问题。一个比较有效的突破口,可能就是对课程的设计做一些变革。学院应该开设哪些课程,课程库里的课程应该如何删减,以及增加哪些课程,是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在我思考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发生了三件小事,对我如何进行课程改革很有启发。
故事一:在准备着手课程改革的时候,我曾经征求各方面老师的意见。有一次跟一位年轻的老师谈课程改革问题,我问这位年轻老师,从有利于培养学生成长的角度,我们学院在课程设计上应该有哪些变化?那位老师反问我,老师你觉得最近十几年法学院的课程有什么变化吗?所开设的课对学生成长都有意义吗?因为这位老师在北大法学院已经学习和工作了十几年,从学生成为一位年轻老师,对北大法学院各个系列的课程都有所了解;言下之意,就是他在北大法学院学习以及工作的十几年中,北大法学院的课程没有太大的变化,一些课程的开设对学生成长没有实质的意义。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变化,课程设计也应当有所调整。这就给我一个启发,课程设计应当随着时代的发展,适应时代的要求,发生一定的变化。
故事二:一位校友在一个主要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工作,是律所的合伙人。某一天,他与他们律师事务所的另外一位合伙人一起到学校找到了我。他对我说:潘老师,我们想帮助我们北大法学院开设一些课程。我说这是好事,你们有什么样的想法?他们说准备开五六门与律师业务特别是涉外律师业务联系比较密切的课程,由他们组织这些课程的设置,选拔或招募参加这些课程学习的同学,这些课程开设的规模不宜太大,以小班的形式上课,选课的同学原则上不超过30人。如果选课的同学超过30人,就要进行选拔。他们还强调,课程的内容由他们设计,老师由他们选派,他们还可以根据学生的表现,通过设立奖助学金的形式,来资助参加课程学习的同学,或者说鼓励学得好的同学。我说那你们具体有什么条件吗?他们提出了一些具体条件,其中有一条是参加课程学习的同学,如果毕业后在五年内从事律师工作,应该先到他们律师事务所去应聘,之后双向选择(如果被他们所招募上了,那么该同学就应该到他们所去工作。当然,如果没有被他们所看中的话,那么,这个学生可以到其他所去工作)。正因为有这样的要求,我们认为可能会限制学生的择业或职业发展,所以最终没有同意;但是他们课程设置的想法,对我们课程改革是有启发的:涉外法律课程的开设是社会急需的,是必要的。
故事三:某一天,我在学院办公室迎来了两位法律界人士,他们都是某个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其中一位是我们的校友,跟我岁数差不多,相互也认识,所以说话相对比较随意。见面客气几句之后,那位校友就直接地说:潘老师,据我们了解和观察,北大法学院对学生成长关心不够。我问他原因。他说,最近一些年,“某某杯”辩论赛,我们两位都作为评委参加过,北大法学院的学生也有参加辩论赛的,但这些学生都是自己组织,没有带队的老师。据我们现场观察,北大法学院的参赛选手,基本素质相当好,在赛场上表现总体上不错,包括掌握的法律知识、英语水平以及基本功等,也都相当可以。但是,因为没有老师的指导,他们在辩论技巧等方面有点不得要领,所以,北大法学院学生辩论队所取得的成绩不够理想,我们觉得很可惜。我们认为,这些学生实力是不错的,如果有老师进行指导,他们肯定能取得更好的成绩。他们一再强调,如果有老师专门指导,相信北大法学院的学生进决赛没有问题,两三年内拿到冠军则是水到渠成的事。他们的访问,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辩论赛虽然不是我们的课程,但是他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是有意义的。
概括起来,这三件事给我的启发是课程建设要跟上时代的潮流,涉外课程的更多设立是有需求的,对法科学生进行辩论能力的训练是有必要的。于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就以课程建设作为突破口,进行这次教学改革,服务于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
三、措施:北大法学院如何进行教学改革
确定了教学改革的基本方向之后,北大法学院主要采取了以下教改措施。
(一)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要实施相关的改革,制度应当先行。有了制度,处理相关的问题,对事不对人;没有制度,出了问题,临时制定制度或采取措施,有对人非对事的感觉。因此,2011年北大法学院为强化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学院教学服务团队将教学管理方面的文件汇编成册,形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学管理文件汇编》。《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学管理文件汇编》分为六个部分:招生、培养、教学计划、论文写作与答辩、研究生院相关规定索引,以及其他全面、系统地将现有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规则予以客观呈现,以便教学人员遵守。此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学管理文件汇编》连年更新,保证制度适应社会发展需要。2014年之后,随着学院教学改革的深入,教学项目不断增加,学院将教学相关的具体制度单独成册,汇编成《北大法学院教学培养计划》。依据新的课程分类方式及各类别课程各自的特点确立、制定相应的开课标准、教学规范及考核要求等。此外,依制度对课程进行规范化管理,形成了《北大法学院研究生课程汇编》;等等。
(二)课程库的整理和课程的设置
毋庸置疑,科学的课程建设对人才培养十分关键。但是,课程建设貌似简单,实质不大容易。第一,法科学生应该开设哪些课,哪些是必修课,哪些是限制性选修课以及哪些是任选课,确定起来都有很多讲究。基于管理和传统的因素,法科学生开设哪些课程,特别是必修课,大多数是由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具体的办学部门在这方面权限很小。第二,一个办学机构,特别是有一定传统的办学机构,其历史上形成的课程体系是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惯性,不易改变。但要改革,就得克服困难。2011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启动课程改革,基本的想法是,在原有的学院课程体系中,去掉一些课:包括因人设课的(特别是人去课空)、不同名称但内容大致一样的(若干门课内容大体相当的)、过时的、对学生成才意义较小的,等等;增加一些课:主要是实务性课程、案例研习课和涉外课程,还有资料检索、写作课,等等。从2012年起,全面整理课程库,将学院整个课程库中的430余门课程精简至250余门。
同时,学校应调集资源支持新型课程的开设,在师资、学时、助教等方面为能够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法律思维能力、实际运用能力以及拓宽国际视野的课程提供充足的支持。经过十几年的课程改革,案例研习课、实务课、法律资料检索与写作课、比较法(英文)课等新型课程已经在北大法学院形成气候;不仅深受在校学生的欢迎,也受到旁听的校外同学的欢迎,还因为其在学生能力培养上的突出表现得到全国法学教育界的瞩目。
案例研习课:该类课程被称为“从知识掌握到知识应用的最后一公里”。该类课程区别于传统的讲授类课程、研讨类课程和实务类课程。案例研习课的特色是以“案例研习”为核心对学生进行法律技能训练,特点是方法与知识相结合、思与练相结合、小班研讨与大班教学相结合。案例研习课以案例为支点,努力打通从法学知识到法律应用的“最后一公里”。代表课程有《民法案例研习》《刑法案例研习》《民事诉讼法案例研习》《刑事诉讼法案例研习》《宪法案例研习》《行政法案例研习》,等等。六门课程形成了案例研习集群,用不同学科的案例来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培养文献阅读、知识检索等能力。而经历这些案例课程洗礼的助教,学生也把案例研习的方法传播到了其他院校和实务部门,为法律人共同体的形成助力。
法律资料检索与写作课:该类课程被称为“学术研究的加油站”。法律资料检索与写作课程针对不同类别的学生(硕士与博士)以及不同的写作目标,分类别地讲授在法律写作中需要掌握的技能和方法,从而训练学生的检索、思维和写作能力,解决学生在撰写读书笔记、法律文书和学术论文上的困惑,并同时提升学生在信息化时代下收集处理法律文献资讯的能力。代表课程有针对博士生的《法学研究与论文写作》,针对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法学论文与方法》《法律写作与检索》,针对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法学研究与写作》,等等。
实务课:该类课程被称为“课堂与职业的桥梁”。北大法学院持续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学生了解和接触法律实务工作搭建桥梁。实务类课程引领学生接触实务,由本院教师主持、精选实务部门专家协作授课;不仅在学生中得到高度认同,也获得雇主正面认可。2011年课程改革新开设了五门实务类课程:《合同法实务》《民事执行法与实务》《司法实务前沿》《北大评案》《法律实务—诊所式法学教育》。之后,又持续不断地开设了更多的实务课程。实务课程的开设,随着实践的发展会有一定的变化。
比较法(英文)课:人才培养,特别是优秀的人才培养,一直是法学教育界的短板,北大法学院有责任为改变这一局面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在这次课程改革过程中,学院着力加强比较法(英文)课程的体系化建设。采取的具体措施是加大比较法(英文)课程的教学比重,大力提升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联合实务部门深化协同育人,与国际组织、仲裁机构、外国或境外顶尖律所合作,邀请国际知名学者和法律实务精英开设普通法、国际法律前沿、国际模拟法庭、跨境律师实务等颇具特色的理论型和实践型课程,部分教学资源还与兄弟院校共享。这些年,北大法学院开设的比较法(英文)课程主要有《跨境法律服务与风险管理》《普通法精要》《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实务与训练》《全球治理与国际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娱乐法》《欧盟法规与政策》等几十门具有特色的国际英文课程;听课者校内学生人数超1000人次,校外学生通过面授和在线教学,超过2000人次。2014年起,学院创立Global & Comparative Law系列课程项目,邀请国际知名法律学者和高端实务人士开设全英文的全球化与比较法律课程和前沿讲座;2018年,学院设立“全球讲席”项目,聘请20位在国际上很有影响、学术上造诣很深的学者作为讲席教授。至2024年,这些讲席教授已经为北大法学院以及部分兄弟院校的学生开设讲座110余次。这些讲座主题涉及国际法、刑法、税法、公司法、商法、劳动法、国际争端解决等领域,近十万人次参与、获益。这在因疫情原因,全国高校法学院的国际化工作都几近停滞的状态下,是较为少见的,也为学院赢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
法学阶梯课程:2018年,车浩教授接管学院教学工作,他对学院教学改革提出了进一步的想法:在坚持原来的增量改革的同时,进行存量改革,即将课程改革的发力点,覆盖到现有的整个课程体系,盘活存量,想办法进一步提升现有的各门课程的质量。其中的做法之一就是设立法学阶梯系列讲座。顾名思义,法学阶梯讲座,就是根据学生在学习课程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对课程的内容讲授做综合性的安排:初阶课程,就是将课程的第一堂课改造成一次关于本课程基本概念和学习方法的入门讲座,为学生学好这门课奠定基础;进阶课程,是在课程讲授到大致一半的时候,由教务办老师和助教一起对参加课程学习的同学进行问卷调查,收集问题并形成报告提交给授课老师,授课老师根据报告精心准备,以讲座的形式对同学们提出的相对集中、共性的问题进行透彻的讲解,并提示课程学习中需要掌握的重点问题,以扫除学生前半学期学习的障碍,为后半学期的学习打下牢固的基础,指明学习的方向;高阶课程,就是在课程将结束时或者在课程结束后,由课程的专业老师,就课程专业所涉及的前沿问题,结合老师自己最新的研究成果,以讲座的形式与学生分享,由此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术兴趣,并为培养高层次学术人才奠定基础。
(三)动员更多的教师参加到教学改革中
要搞好教学改革,需要克服的困难很多。其中之一,就是如何提高老师们参加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在目前的高校教师评价体系中,科研评价占有绝对优势的地位,科研成果的多少,差不多成为教师是否优秀的唯一标准。而对教学的评价,只要没有出现教学事故,对教师业绩的影响相当小。在这样的环境中,提高老师们参加教改的积极性更显得不易。实事求是地说,北大法学院有相当一部分老师一直以来都是很重视教学的,这为我们动员更多的老师参加教改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是我们教改最终能得以持续进行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基本保证。
教学改革初期,我们一边整理课程库,一边考虑增设哪些课程。最终确定,先增设案例研习课和论文写作课。之所以如此考虑,一方面是这些课对学生某些方面能力的培养很有意义,并具有一定的紧迫性,另一方面是在教改调研过程中,一些老师表达了愿意开设相关课程的意愿。因此,在确定开设相关课程时,任课老师安排问题基本上就解决了。这些首先参加教改课程的老师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万事开头难,因为有了这个好的开头,之后开设的课程,其他老师“有样学样”,大多都相当自觉地参加到教学改革中来,需要我们服务团队再做动员的比较少;个别因其他工作繁忙,对再增加工作量有一定畏难情绪的老师,我就采取各种方式去“忽悠”(事后相关老师对我开展工作方式的评价)他们,让我们的老师都认识到教学改革是学院的重要工作,而学院的工作,需要学院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我们的老师都是有觉悟和情怀的,只要学院有需要,他们都克服困难,参加到教学改革中去。
更多的老师参加到教改中,不仅仅使得教改的具体工作得以完成,更重要的是在学院形成了重视教学的氛围,大家对日常教学工作也更加认真和投入,学院的教学质量都得到了提高。法学阶梯讲座的开设(学院先后有四十多位老师参加了该系列讲座),就很好地印证了这一点。另外,在设计和推动我们案例研习课过程中,我们开始计划开设民法案例研习、刑法案例研习、民事诉讼案例研习、刑事诉讼案例研习,宪法案例研习,行政法案例研习等六门课程。当时担心这些课程能否开设成功,但最终这些课程陆陆续续都开成了,而且总体上效果都相当不错,这显然跟老师们投入教改的热情有关。车浩老师说:“我始终认为一个学院的教学质量能不能总体推进,不仅需要少数老师精品课程的引领和品位效应,更需要大多数老师的共同努力和课程质量的普遍提高。通过调动大多数老师的积极性……让整体课程质量得以改善,最终受益者是学生。”对此,我深以为然。我还记得在北大法学院推动这次教改后不久,在2015年举行了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有兄弟院校的院长来参加,他带领着他们学院整个教学管理团队,希望借鉴北大法学院教改的模式;两年后,该院长见到我时,神情略带沮丧地跟我说,他们学院的教改没能推行下去,原因主要不是老师们的水平不足,而是老师们的热情不够,教改推出两门课之后就推不下去。由此,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动员更多的老师参加教改十分必要。
(四)设立配套的措施
如上所述,北大法学院的教学改革工作主要依托全院教职工,学院老师的思想境界和情怀是教改工作得以开展的重要支撑。但是,生活在现实生活中的人,只借助精神力量是不够的,物质上和资源上的支持,也是教改工作得以持续进行的保障。在这方面,北大法学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实施“双师同堂”
在教学改革过程中,学院不仅对课程开设进行了必要的变革,而且在教学方式上也做了一些改变,其中方式之一就是实施双师同堂。比如,民法案例研习课,实体法老师和程序法老师“双师同堂”;合同法实务课、刑事辩护课,校内老师和校外老师同堂;等等。在课程需要“双师同堂”的情况下,我们学院都予以支持;在工作量和课时费的计算上,两位老师相同,都算满工作量。
2.配备更多的助教
一些新开的课程,由于内容和形式的变化,教师和助教投入的时间要比传统的一些课程要更多。小班课、讨论课、课后案例分析作业的批改,都需要有更多的助教来协助开课老师开展教学工作。为此,教改中一些课程开设需要配备更多的助教来支持教学工作,也是一个在教改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民法案例研习课的开设,我征求任课老师的意见,80人的课需要多少助教(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是配2位助教),任课老师说至少需要10位,对此我很吃惊,问他为什么需要这么多。任课老师把我邀请到他的办公室,指着一堆作业跟我说,每半个月最少有这些作业需要批改和讲评,每次小班(15人到20人)的讨论需要两个助教来共同主持。最后,学院给他们的课程配备了相对多的助教。而该位老师还自掏腰包增加了两位助教。
3.给足工作量,给予更高的课时费
涉外法律课程的开设,除了借助国外或境外的教师力量,也需本院老师开设此课程。但是,用非母语授课,其难度和工作量无疑增加了;为此,学院通过办公会决议,用外语课教学,课程工作量及课时费加倍计算,以此鼓励教师上好用外语讲授的课程。
此外,2018年9月开始启动的法学阶梯课程,为了能吸引更多的同学听课,充分发挥该系列课程的功效,学院确定该系列的课程都以讲座的形式进行;与此相对应的,该课程的授课报酬以讲座的形式付费,其数额大致是日常课时费的两倍。
4.设立教学科研项目
通常,无论是国家、部委、学校,还是学院层面,法学科研项目的设立一般只涉及法律制度建立和发展或者学科基本理论的讨论,较少涉及法学教育的内容。我们认为,要完成人才培养的任务,搞好教学很有必要;而搞好教学,只通过教学实践的改革和进步是不够的,理论上对教学问题进行研究,对教学实践活动进行必要的总结,分析教学存在的问题,分享教学中的体会,交流教学的有效方法,等等,都是十分必要的。为此,学院结合教学改革活动,设立一些与学院教学有关的课题,由在教学一线,特别是在教改一线的老师和学生来承担教学科研项目,学院拿出部分资金支持这方面的科研项目。学院支持的科研经费,对教学一线老师开展教学活动的一些合理支出,起到了弥补性的作用。
5.科研与教学并重,奖励一视同仁
多数法学院校的老师可能都有相同的感受:在高校,搞好科研最重要。这种感受,来自学校的管理制度:教师的职称晋升、日常的工作业绩奖励乃至多数学校、国家奖项的获得,主要是看教师的科研如何。而学校管理制度的形成,大致源于国家和地方教育管理部门对高校和高校教师的评价体系。于是,本应居于高校重中之重的教学工作成了“良心活”,重科研轻教学成了高校包括法学院校比较普遍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与优秀人才的培养格格不入。北大法学院在教学改革过程中,强调要摈弃重科研轻教学的认知,开展学院工作,要拥有教学与科研同样重要的态度。在学院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学院应制定奖励制度,对科研和教学成果要一视同仁。考虑到教学工作涉及的人员更为普遍,教学工作量总体上较科研工作量要大,这些年,北大法学院在分配相关的奖励/津贴资金时,教学奖励/津贴的总额高于科研奖励/津贴的总额。必须说明的是,学院科研成果卓著的十几位老师,也十分积极地投入到学院的教学改革中,承担了不少教改的任务,产生了很好的影响。
(五)进行学院的内部教学交流
教学是门艺术,不同的老师有不同的方法和体会。学院的整体教学水平要提高,就要让老师们知晓学院的教学工作开展的情况以及老师们之间交流教学心得是十分必要的。为此,学院主要做了两项工作:一是自2018年9月开始,学院不定期(大致一个学期两期)编辑《教务工作简报》,向老师们报告学院教学的主要工作;二是学院有计划地组织老师们进行教学经验交流,鼓励老师之间切磋教学方法,以营造学院整体关注教学、探讨教学、提升教学的内部氛围。对学院的教学交流活动,车浩老师在其文章《北大法学教育改革札记》中做了比较全面的介绍,在此不再赘述。学院举办这些沙龙,进行学院内部的教学交流,激发了教师们的教学热情,也传递了老师们关爱学生、全心育人的温暖和力量,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活动,学校将北大法学院全体教师不分学科、不分年龄地团结起来,形成具有强烈归属感的、相互激励的教学共同体。
(六)与国内外兄弟院校开展教学交流活动
北大法学院进行教学改革,不仅希望自己的院系在教学质量上能够提高,还希望通过与国内外法学院校的交流,共话教改,共同提高法学教育的水平。基于这样的想法,2014年,北大法学院举办了第一届全国法学教学高端论坛,邀请了全国24所法学院校的近70名在教学工作一线的教师或管理教学工作的领导参会,共同讨论法学教育改革的话题。此后,连续三年,举办了第二届、第三届和第四届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其中第三届,还邀请了国外20多所法学院校的校长、院长参加。车浩老师总结道,经过四届论坛的组织与探索,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已经成为海内外各家法学院探讨彼此理念与实践的重要平台。此后,北大法学院于2019年9月举办了首届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首届研修班,以民法教学方法基础课与案例课为主题,邀请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院校的民法专家分享教学经验,并亲自授课。全国80余所院校的100名民法学科一线教师现场观摩讨论,有国内22所法学院校的部分本科生作为授课对象参与教学互动。因为受疫情影响,第二届师资研修班一直推迟到2023年9月举办。第二次研修班以教育部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为平台,主题是聚焦刑法教学方法,探讨刑法课程设置。这次研究班的时间持续一个半月,包括线上讲座、线上授课和现场交流三个阶段。2024年9月,我们又举办了第三届研修班,这个研修班以公法(宪法和行政法)的教学为主题,模式与第一届师资研修班大致相同,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七)设立学生海外学习和海外实习的项目
就国内现实情况而言,培养涉外优秀法律人才是培养优秀法律人才的重中之重。因此,在教改过程中,如前所述,一方面,北大法学院特别注重涉外法律课程的设置,另一方面,北大法学院拓展和整合各种国际资源,每年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海外学习和交流机会。这些年所设立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借助《普通法精要·公法》课程的开设,课程结束后,部分课程学习优秀者可以获得去中国香港地区几家著名律所见习的机会;借助日本住友化学赞助的项目,在2013年至2017年间,每年可以有若干学生到日本住友化学公司的相关机构实习;与国外120余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合作,实施学期交流项目。在2020年疫情暴发之前,学院每年有百余人次学生赴海外学术交流;在不少的年份,都有学生赴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刑事法院、国际民航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妇女署等实习;每年有10人以上参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学习和调研。疫情期间,学生海外学习和海外实习的机会减少;疫情之后,学院学生去海外学习和海外实习的活动逐渐恢复。
2019年,在教育部、北京大学的支持下,北大—港大法律本科双学位项目得以设立。进入该项目的学生,分别在北京大学和香港大学接受两年半的专业法学教育,达到两校的毕业要求后,同时获得由北大和港大颁发的法学学士学位证书。该项目作为北大与境外高校合办的首个法律本科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开历史之先河,受到各方面好评和瞩目。
四、成效:北大法学院教改取得的成绩
通过师生共同努力,北大法学院的教改工作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具体如下。
(一)开设丰富的课程,形成完整、科学的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是教学改革的有效抓手。沿着有效培养学生成才的思路设立的课程,内容更为丰富,也更有针对性;既有夯实学生理论功底的专业课,又有培养学生实务能力的实务课,还有提高涉外法律知识水平的比较法课程。在教学形式上,除了传统的讲授形式,有双师同堂课、小班讨论课、法庭模拟课、辩论实训课,等等;在知识传授层面上,法学阶梯讲座的设立,为引领学生们掌握学科知识拾级而上,为由浅入深地掌握法学知识打开了一扇门。学院教改在课程设立上的尝试,使法科教学的课程,无论是内容上还是教授形式上,抑或传授知识阶梯方面,体系更为完整、科学。
我们在课程上进行探索,先后开设了6类课程,即通识课、专业课、实务课、案例研习课、比较法课和法学阶梯讲座。与此相对应的,教学方法也探索了几种模式,例如小班讨论课、模拟课(谈判、法庭辩论)、双师同堂课和讲座课等。这些改革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教学效果。北大法学院在教改过程中承担了北京大学的10余项教学改革项目,都顺利完成,其中有的项目获得北京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的特等奖、北京市教学成果一等奖。课程中,《民法案例研习课》《刑法案例研习课》《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获评国家一流本科课程。
2020年11月25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来北京大学调研时,对北京大学法学院涉外人才培养目标和北大法学院培养人才的特色举措给予了高度肯定。
(二)提升法学学科的魅力,吸引更多的优秀学子学习法学
最近一些年,从学校招生情况看,法学院系的招生门槛总体上日趋提高,法学专业吸引了不少学子,这可能与社会上认为法学是门有用的学科有关。就北大法学院而言,通过对最近几年新生的访谈,部分学生特别提到他们报考北大法学院,考虑到对最近一些年北大法学院教学改革了解的因素,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学院教改对提高学科吸引力的影响。
特别值得关注的一个现象是,最近一些年,北大元培学院的学生在选择专业方向时,选择法学方向的学生人数比例逐年在提高。据了解,在决定他们选择专业方向的诸多因素中,其中包括法学院这些年教改的因素(学生通过口口相传或旁听法学院的课程,感觉通过课程学习,能真正提高自己的能力)。
我们认为,更多的学生选择法学,这是对我们教学改革最好的肯定方式之一;我们为此感到欣慰。
(三)提高学习热情和能力,增强素质
在课程设立对学生能力培养更有意义的情况下,学生学习的热情自然就高涨起来:传统上一直希望改变学生从“要我学”的状态到“我要学”的期待就部分地出现了。其表现为,对一些教改课,学生选课的热情很高:部分课程有因选课人数多而使得其他部分学生选不上;学生课程的参与度很高:一个学期写五六份甚至十几份字数在万字以上的作业或案例分析报告;部分学生一个学期在课程之外要参加若干次法庭辩论的模拟训练。通过以上课程的活动,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都得到了有效的提高。
担任课程助教的学生也得到很好的锻炼:课前参加老师的助教会,领会课程的内容;组织学生小班讨论,锻炼组织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和归纳总结能力;写课程报告,总结课程内容和课程的效果,分析课程存在的问题;等等。许多课程助教后来在其他学校任教职,他们就借助自己当时在担任助教时积累的经验,在自己开设的课程中予以运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学生能力、素质的提高也有诸多的具体表现:被誉为全球“本科生诺贝尔奖”的罗德奖学金(Rhodes Scholarship)自2015年起在中国大陆评选,北大法学院学生近年来连续斩获,获奖总人数达5名(其中1名是交换的留学生,全国目前法科学生获此奖项共7名),位列境内高校各院系(包括非法学院系)之冠。
自2014年至今,学院学生在多项国内和国际模拟法庭比赛中均取得了骄人成绩:在杰赛普(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国际赛、“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和CASC杯曼弗雷德·拉克斯国际空间法模拟法庭竞赛中获得了40余个奖项,其中包括近20个冠军荣誉。在国际顶级模拟法庭赛事中连获佳绩,屡次创造、刷新近年来中国内地高校最好成绩。2023年,在被誉为全球“法科学生奥赛”的杰赛普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中,由法学院师生为主体组成的北京大学代表队荣获全球亚军,取得中国赛队有史以来最佳战绩,获得《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国家级主流媒体赞誉。2024年,在第二十一届WillemC.Vis(East)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中,由法学院师生为主体组成的北京大学代表队荣获全球季军,取得了近年来中国大陆(内地)高校在该项赛事中获得的最好成绩。
多名学生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顶级法学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获评“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等数项全国性学术奖项一等奖;多次斩获“挑战杯”省级一等奖;历年来,多人获“汉坤青年法律奖学金”一等奖;等等。
(四)形成更好的教学氛围,为推动全国法学教学改革贡献了一份力量
1.形成更好的教学氛围
传统上,北大法学院一直重视教学,此轮北大法学院持续的教学改革,使得学院的教学氛围更为浓烈,表现为老师们除了上好传统的课程,还积极地投入到教学改革中,一批老师对新开设的课程高度地投入,认真地探索,有效地保证了课程的质量;对学院教学任务的安排,老师们积极回应,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老师们在教学上谁也不甘落后;等等。正是由于老师们的努力,这些年,北大法学院老师在学校的教学评估中,成绩多次名列前茅,多名教学一线的老师获得北京大学教学最高等级的奖项。我在与学院年轻老师的交流过程中,问过他们,在他们的心目中,什么样的老师是好老师。其中几位年轻的老师都提到,在学生时期,认为学术成果发表多的老师就是好老师;在学院工作后,逐渐感觉到,学术研究好,教学质量高,关心学生成长的老师才是好老师。最近一些年从外校调入北大法学院的老师也提到,北大法学院的教学氛围是真好。
2.贡献北大的一份力量
北大是北大人的北大,更是全国人民的北大。北大人,包括北大法学院,在做好自己的同时,应当有责任为国家、为社会作出必要的贡献;这不仅仅是北大人,包括北大法律人自己的认识,也是许多人对北大的期待。
不谦虚地说,这些年北大法学院的教改工作,在社会上产生了一些不错的影响:北大法学院所开设的一些课程,比如民法案例研习课、刑法案例研习课等课程,众多外校的法学院系的老师到课堂上旁听、观摩;刑事辩护课(后改为刑事控辩审课程),疫情之前都接受校外年轻律师参加,众多外校老师、学生旁听课程(60人选修的课程,课堂上常常坐满100人左右)。
北大法学院出资邀请海外访问学者到北大讲课,都以各种形式向各大兄弟法学院通报,并积极协助有关学者到兄弟院校开展交流工作;开设的跨境法律实务课程也允许在北京五所法学院的学生选修;北大法学院全球讲席教授的在线课程向全国法科学生开放;与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合作的教学项目,招收的学员中,有一半是外校的法科学生;北大法学院组织的暑期学校课程,招收的学员中,一半以上的是外校的法科学生;北大法学院举办的国际周活动,也向外校学生开放;等等。
北大法学院组织的四次全国法学高端论坛、三次师资研修班,邀请全国众多的法学院校的老师和学生参加,围绕大家关心的法学教育问题进行讨论;或者就如何开展好某一课程,展示各院校优秀的教学成果,交流不同院校成功的经验,分析课程教学发展的趋势,等等。这一些做法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也获得了一些兄弟院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的赞扬。
我们开展这些教学活动,吸纳外院校的老师和学生参加,不收取任何费用,仅仅为了扩大北大法学院的影响,履行北大法学院对国家、对法学教育界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使命。
(五)完善学院相关教学管理制度,总结教改经验,展示教改成果
本轮北大法学院的教改主要以课程建设为抓手,在教改过程中,学院的相关管理制度也得到了完善。如前所述,我们先后就相关的教学管理制度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形成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学管理文件汇编》《北大法学院教学培养计划》《北大法学院研究生课程汇编》等文件,为学院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总结学院教改的经验和展示教改的成果,学院从2021年10月始至2024年6月,在法律出版社的全力支持下,出版了北大法学教育改革丛书,共11本,字数200多万字。其中,北大法学阶梯系列7本:《北大法学初阶》2本,《北大法学进阶》2本,《北大法学高阶》3本,汇总了从2018年到2022年期间北大法学院举办的108场阶梯讲座的内容。《北大法学私塾》2本,内容记录了法学院27位老师(实际组织第二课堂活动的老师有40多位,部分老师因故没有提交课堂开设的总结性成果)举办第二课堂(至2024年12月,学院第二课堂已经持续了13个学期)的整体情况,包括第二课堂组织方式、所用书目等,并收录了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所形成的读书笔记、案例分析等优秀成果。《北大法学沙龙》1本,收录了学院13位有海外教育背景的年轻老师对相关国家法学教育情况的介绍。《北大法学教室》1本,内容反映了学院组织的全国法学教育第一届师资班(民法教学方法研讨)的举办过程。此外,同样是在法律出版社的支持下,学院于2024年1月,编辑出版了《通学问法—北大法学院“全球教席”学者讲座精编》,收录了学院“全球教席”17位教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及部分校外学生举办讲座的讲授内容。学院与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合作,于2024年12月,编辑出版《北大法学小课堂》。
我们出版这些与教学成果相关的著作,动机就如郭雳老师在《北大法学小课堂》序言中所说:本刊物不设篇幅限制,不数脚注个数,不求进入各类索引,我们希望用清新简明的文风把道理讲清楚,让读者搞明白。我们也深知这些文章对于老师们晋升职称,申请头衔不会有直接助益,但依然不揣冒昧,希望全国有志于法学教育和纯粹研究的同人,能够将你们在课堂上反复讲授,但因为种种原因而无法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教学辅助资料投递给我们。北京大学愿意以这本北大法学小课堂来承载诸位的“大学问”。
五、思考:北大法学院教改的体会、不足与希望
(一)体会:教改活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原因
北大法学院这些年教学改革获得初步的成功,并取得了一些成效,因素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学院对办学目标的定位和对教学改革抓手的把握
如前所述,既然大学里的人才培养是重中之重,那么大学的主要工作就应该围绕着人才培养来展开。基于这样的认识,北大法学院这些年的各项工作,包括师资队伍的配置、学科的建设、平台的搭建、财务的安排、行政服务的着力点,以及重中之重的教学改革的规划和推进,都是围绕着人才培养这一目标来开展的。
在我们看来,在人才培养的渠道中,教学渠道是效果最直接和受益面最广的。我们虽然认识到,教学工程的建设是项长效的工程,付出大,见效慢,费力不一定能见到显著的效果,但由于这项工作对人才培养有重要意义,那我们就应该去做。因此,学院继承和发扬北大法学院重教爱生的传统,大刀阔斧地进行教学改革。
教学改革涉及面相当广泛,大致包括师资队伍建设、教材改革和课程建设以及教学方式的改变,等等。那么,我们在学院是否能够进行全方位的教学改革,必要性和可行性如何?这些在改革开始时就应该予以考虑。北大法学院是以课程改革作为学院教学改革的突破口或抓手,并适当地兼顾教学改革的其他方面(比如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方式),这样有利于集中力量进行教学改革并取得成效。
当然,确定办学的目标和确定教改的抓手,学院内部可能会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和认识,好在多数同事价值观比较一致,有不同意见的老师对学院的服务团队的认识和决定也比较包容,所以,我们在办学目标的确定和设定教改的抓手方面没有遇到什么障碍。
2.学院服务团队对教改的规划、推进和服务
办学目标和教改抓手确定之后,学院服务团队在教学改革中的主要工作是引领学院教改的发展方向,规划教改的具体事项,推进教改的进程,特别是要服务好参加教学改革的师生。如本文第二部分所述,学院教改中的各项工作,一般都是学院服务团队提出设想、规划路径和进度、提供政策和行政服务的支持的情况下来开展的。具体工作在此不再赘述。
在与其他法学院校的领导交流教学改革工作情况时,常常有兄弟院校的领导问北大法学院是如何激励教师参加教改活动的。我在此简单地回应一下这个问题。
“教师既是高水平课程体系、教学体系、学科体系的建设主体,更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以及高质量教学体系建设的源头活水。”由于我们充分地认识到教师在教学改革中的作用,因此,如何动员教师们参加到教改中并在教改中为他们提供好服务,是学院服务团队重要的工作。在教改开始时,服务团队动员教师参加教改工作的交流,有“忽悠”的动员(比如在大会、小会上谈北大法学院的责任和北大法学院老师应有的样子,私下交流),更要提出具体实际的教改方案(比如准备开设哪些课,以及如何开设这些课);对教师开展教改提出的建议(比如小班讨论课),原则上要鼓励、支持,不要轻易地反对;对教师在教改中遇到的困难(比如助教的配置),要尽可能帮助解决;对教师为培养学生自觉的付出(比如读书会),要表扬并吸纳到学院的教改体系中(比如学院第二课堂的设立);对教师们取得的成绩,要从精神上和物质上予以鼓励(出台相关的激励政策、推举他们获得相关的教学奖项);等等。应该说,这些工作都很平常,但做细了、做好了也不容易。工作上的细节,有时能决定工作的成败。
3.学院教师有家国情怀和教书育人的使命感
总结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我们经常会谈到项目或活动参加者的情怀和使命感。每每述及此,会让人产生有点空虚的感觉。为此,我给大家讲了发生在我们学院老师身上的三个真实的故事。
第一个故事:在北大法学院承办的第一届全国法学师资研讨班闭幕式上,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总结了本次活动的情况,在即将宣布第一届师资研修班圆满结束之时,一位北大法学院老师走近主席台,对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说他有几句话要讲。他拿起话筒对在座的同学说,昨天我讲的课没有讲完整,还有一些内容想补充,如果你们愿意听的话请留下,听我跟你们继续讲。他接着头一天的课程讲,一讲就是一个小时。参加培训班的同学,除了个别原因要到火车站或机场赶火车或飞机的,绝大多数同学都留在课堂上听他讲授,并在课后对该位老师报以了热烈的掌声。据我了解,这位老师有这样的行为并不奇怪,因为他所开设的案例研习课程拖堂是正常的情况,按时下课倒是会令学生感到奇怪。
第二个故事:北大法学院的一位老师在学期课程即将结束、在总结完课程内容后,问同学们:“你们见过明天的太阳吗?”当时在场的同学们没有人应答:明天的太阳谁见过呀?这位老师说道:你们就是我眼中明天的太阳。在场的不少同学听到老师的比喻,热泪盈眶。同学们对老师报以热烈的掌声。事后我跟这位老师交流,这位老师说,北大的学生真优秀,他们是国家的未来,是社会进步的希望,因此我才把他们比喻成“明天的太阳”。我们作为明天太阳能量的加油者,就是要为这些太阳的发光、发热助力。
第三个故事:该故事发生在2018年的某一天。我在学院开完会,出会议室门时,碰到我们一位手中拿着一座奖杯的女老师。她对我说,潘老师,这是我们参加“某某杯”辩论比赛所获得的冠军奖杯。我细看了奖杯,对这位老师表示了热烈的祝贺。该奖杯送到学院办公室予以保管。而我从学院会议室下楼之后,又碰到另外一位老师,手中同样拿着一座奖杯,摇摇晃晃地朝我走来。我上去跟他打招呼,说手上是什么东西呀?他微笑着对我说,这是我们参加“某某某杯”辩论赛所获得的冠军奖杯。我说刚刚某某老师给学院办公室送去了一座奖杯,你又送了一个比赛奖杯,真是双喜临门呀。这两位给院里送冠军奖杯的老师,从他们的脸上可以感受到他们的自豪感与幸福感。与此同时,从他们的状态上,我们也能够看到他们有些许疲态:他们为组织、指导学生参加相关的辩论赛,付出了几个月乃至半年以上的辛劳。
像这样值得我们对他们的所作所为表达敬意的故事在北大法学院还有不少。这些故事,很具体地说明了北大法学院有一批具有情怀和境界的老师,他们忘我地投入到培养学生的工作中去,脚踏实地地完成学院具体的教改任务。他们淡泊名利,具有牺牲精神。要知道无论是补课(拖堂),乃至组织、指导学生参加模拟法庭的辩论,在学院都是不计教学工作量的,也没有薪酬。但是,我们的老师有情怀,有忘我精神,自觉投入到他们内心认同的,觉得有意义的工作中去。这就是具象化了的家国情怀,他们的所作所为,是他们内心具有强烈的教书育人使命感的外在表现。我们作为服务团队的成员,为有这样的服务对象感到幸运和幸福。此外我们的教师具有家国情怀和使命感,去做服从于自己内心认同的、有意义的事,就会做得真,做得实,就不会搞形式主义,更不会弄虚作假。
榜样是有力量的。现在回想起来,北大法学院教改开始时,有几位老师做开拓性、有自我牺牲精神的教改工作并取得了好的效果;他们为其他老师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其他同事会受他们的感染,进而参加到教改工作中去。我们案例研习课开助教会,学院第二课堂的设立和第三课堂的设立,都是基于老师们关爱学生成长的自觉性。我想,北大法学院良好的教学氛围的形成,大致就是如此吧!
4.学生的优秀和对学院教学改革的积极投入
北大法学院有公认优秀的学生。学生的优秀与教改的关系,车浩老师有过论述:北大的学生学习热情较高,学习能力较强,学习态度端正,这是北大法学院从高考的选拔制度中获得的福利;既不会花费特别多的心思去刺激需求,很少为学生不爱学习和学习能力欠缺而操心叹气。就此而言,北大法学院的教学改革,包括一些头部高校热门专业的教改,相对于其他很多高校和专业而言,已经占了很大的便宜和先机,减少了很多刺激需求不足的困难障碍,省掉了很多在需求侧决策和执行的改革成本,应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不能把先天福利当作改革的成绩,相应的有志于教学改革的管理者,面对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应该更多地从自身的供给能力找原因,找不足。在供给侧改革投入更多的时间和提升教学产品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教学产品。对车浩的话,我很是赞同。还有兄弟院校的一位教师对北大学生的优秀表示了另类的赞扬,他对我说:你们北大的学生都是最好的,就是农村大爷去当老师,学生也会取得好的成绩!对此言论我不是很赞同,开玩笑说道,学生由农村大爷教与由我们现在的老师教,学生水平的差距最起码是辩论赛能否进入前八与辩论赛夺冠的差距。
优秀的北大法学院的学生对北大法学院的教学改革同样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学生积极的选课和完成课业。法学院在教改中新增设的许多课程,学生们选课十分踊跃,一些教改的课程一开始选课,学生们很快就把课程确定的选课人数名额占满。相当一部分课程的课业很重,比如,刑法案例研习课,平均每两周作业的字数会过万字,一个学期下来,学生就要完成十多万字的写作量,很不容易。但多数同学乐在其中:辛苦并快乐着。
学生积极担任课程的助教,协助老师和学院做了不少工作。为了保证开设课程的质量,关于教改的课程,我们聘请了不少博士生、硕士生担任课程的助教。这些助教有相当一部分是深度参加到教改活动中的,表现为:像案例研习课,助教需要参加课前的助教会,几乎是每周的课前授课老师都会组织助教,用两三个小时来安排即将上课的课程的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助教还承担了批改作业、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以及组织小班教学讨论等工作。此外,对教改教学情况的综述、教学经验的总结以及相关教改新闻的报道,往往是由做助教的同学来完成的。
代表学院参加国内外模拟法庭辩论赛。北大法学院带队参加辩论赛的老师会从参加有关课程的学生中选拔辩手,组队准备参加国内外的相关的辩论赛。这些同学除了在课堂上要完成学业,经常要用课余的时间来接受老师和助教们的指导,准备相关的辩论赛事。一个辩论赛的准备期间,历时好几个月,要花费几十个小时的时间,需要对辩论赛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准备。所以,北大法学院这些年参加国内外辩论赛取得的好成绩,凝聚了指导老师的心血,是学生挥洒汗水的结晶。
学生们还参加了学院教改的一些具体的会议,包括全国法学高端论坛、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北大法学院老师组织的各期暑期学校,等等。会议的服务队伍中都有我们学生的身影。
5.财务的安排、资源的争取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教改存在许多困难,其中之一,是教改需要的资金短缺。与众多院校一样,北大法学院同样面临这一难题。没有钱,教学改革就难以为继。
北大法学院教改的财力支持主要来源有三方面:国家划拨的经费、学院自身的创收和社会捐款。尽管有三笔经费,但相对于学院的支出,数量显得太少。而国家划拨的经费,不仅少,而且使用过程中有许多要求,有些要求极不合理(比如一笔资金到账要求相当短的时间内用完,否则收回);而后两方面的钱,在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如何合理地安排—在学院各项事务资金支出如何分配,对服务团队就是一个考验。如前面所说,我们财务上对科研和教学的支持,总体用于教学的资金绝对数要大于科研。
个人觉得,在财务安排上关注教学和教改上的开支是十分必要的。在不止一次地教学改革研讨会上,有兄弟单位的领导说,你们北大法学院不缺钱,我们缺钱。言下之意,他们没有钱,进行不了教改或者不能像北大法学院这样进行教改。我反问,你们学院是如何奖励科研的?现在多数院校在奖励制度上都存在重奖科研的现象。【据我所知,不少学校有内部规定,教师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一篇论文,可以奖励10万元人民币,甚至更多;教师在其他所谓的法C刊物上发表文章,一篇也有3万元到5万元的奖励;等等。】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上课的课时费少得可怜,对教学改革的项目经费上支持甚少。而在北大,科研与教学并重,教师在法C以上等级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所获得的奖励大致就是以上所列举的院校奖励发表论文的奖金数额的十分之一。是没钱搞教学吗?大家确实都缺钱,但把钱花在什么项目或工作上,也许是问题的重点。这个问题,同样是值得我们法学教育界思考的,涉及的问题,应了一句俗话:不仅仅是钱的问题!
教改存在的诸多困难之二是资源短缺。在课程建设改革过程中,无论新增什么课,特别是我们增设的实务类课程,写作类课程以及国际化课程,都需要相关的资源配置,主要是任课教师和实习基地。针对涉外人才培养与实践型人才培养,我们在课程改革中都做了增设课程的相关规划。有了规划之后就要落实。在邀请师资和实习基地方面,我们得到了境内外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我们开设的实务课,邀请了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法院、地方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的法官、检察官以及来自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律所的律师来授课。我们开设的涉外课程,包括我们涉外的实习,得到了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和中国香港地区的相关国际机构、组织以及律师事务所的支持;我们聘请的20余位国际知名法学家—“全球讲席”教授,也对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我们开设的论文写作课,诸如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等兄弟院校的老师,都给我们的学生讲过课。此外,在传播教学信息,总结教学经验,推广教学成果方面,我们也得到了社会的帮助。比如,中国法律评论、北大法宝等公众号,都为我们推送过相关的教学成果和教学活动开展的情况;法律出版社全力支持,帮助我们出版了北大法学院教学改革系列丛书,作出了很多的贡献。另外,像澎湃新闻、“教授加”等媒体,也对我们的教学改革活动进行了采访和报道,扩大了我们教学改革在社会上的影响。应该说,我们的教改成绩的取得,包括教学成果影响的扩大,都有兄弟院校领导和教师、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国际上的著名的学者、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贡献。
6.恒心恒力与薪火相传
工作要取得一定的成绩,必须脚踏实地地去做,坚持不懈地做,教学改革的工作同样如此。
脚踏实地地做教改,要求学院对教改有求真务实的态度。真正搞教改,要真正地用心去做,而不能是为了迎合某种要求走形式,即要“走心”而不能只“走型”。
真抓实干搞教改并要取得实际的成效,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在当前的环境下,教育职能部门在对法学院校评价体系中,相对科研而言,教学方面的评价,权重相对较弱(教学效果因为在一定意义上不是很好衡量,所以在评价的权重方面体现得往往不够具体)。有些法学院校迫于方方面面的压力,工作中科研抓得比较紧,教学被忽略了,教学上做得不实。申报教改项目或申报教学奖项,着重讲教学改革的理念、路径,而不讲教学对人才培养的实际效果。
我们学院充分认识到教学对人才培养的重要性,认识到教改的举措应该服务于人才培养的需要,要始终秉承为了学生成长的纯正动机;因此,我们学院的教改方案,是在讨论了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础上形成的,采取的具体教改措施,是在结合学院的办学条件和学生们需求的情况下确定的。如此,教学改革的方案和措施最终才能在教学实际中得以落实。
坚持不懈地抓教改,要求学院对教学的重视、投入和采取的措施保持始终,即使是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更换了,但学院重视教学的态度不能变,进行中的教改工作要持续下去。
有七八年教学管理经验的院校领导通常都会发现这样一种被一些人称为“有趣”的而我认为是多少令人沮丧的现象,就是在不少的法学院校,只要院系主要领导或主管教学的领导更换了,该学院关于教学应当如何开展的思路基本就会发生变化;而在讨论如何开展好教学的研讨会上所讨论的问题往往又回到了原点:几年前就被讨论的问题又被提了出来,周而复始。基于这种现象,我认为学院要搞好教改,必须有恒心恒力。一个单位要形成重视教学的传统,学院的教学或教改的思路要相对稳定,持续不断。学院不同时期的主政者或教学管理者,教学或教改的内容或方式可以有些不同内容,但坚持重视教学、做好教学和持续教改的精神,则是可以传承的。在这一点上,北大法学院是做得不错的。自2010年至2024年,学院主要领导和主管教学工作的老师换了若干次,关于教改的内容和方式,不同的主管老师有不同的要求和做法,但学院教改的基本思路是没有变化的,前任领导教改成果还常常在后任领导那里得到体现或巩固;这就形成了一个好的教改传统,形成了一个好的教学氛围。
(二)不足:课程开设不够,教改发挥的影响力不够充分
1.实践性课程、比较法课程的开设仍然不足,还有不少阻碍
在此轮教学改革过程中,学院增设或尝试开设的实务性课程、比较法课程,应该都有十几门;加上原来同系列的课程,应该有几十门课程,但对于培养优秀的实践性和涉外法律人才而言,仍然显得不足。开设不了更多的实践性课程和比较法课程,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第一,优质的社会资源和国际资源的争取和引入较难。就北大法学院而言,不少国家机关、社会机构或组织、国外法学院院校都希望与北大法学院建立合作共赢的关系,但这种合作应该是非资源的单向流动。就此,北大法学院除了借助北大的影响力,自身提供不了什么资源。此外,聘请校外人员,涉及较多的管理手续,特别是外教的聘请,限制较多。第二,现存的法科教学体系和学生学分要求对增设课程的限制。教学行政管理部门原先确定的法科教学的课程体系和对学生学分要求,在很大程度上限定了增加较多的实践性课程和比较法课程,有些准备开设的课程与现有学生的教学计划不融合,导致学院设立的实践性课程和比较法课程教学计划和课程较为零散,欠缺体系化。第三,课程开设经费支持的缺口。北大法学院主要依靠日常经费和部分专项经费支撑有关教学改革的工作,并积极开展募捐活动作为补充。同时,对实践性课程的外聘老师和比较法课程聘请的国际学者只能给予其微薄的上课酬劳,甚至有的实践性课程的外聘老师和国际学者完全是免费上课。此外,学校现有的财务制度对经费使用的限制较多,有时我们募集的相关款项,无法用以支付外聘老师的课酬。第四,部分课程学生选课的热情不高。实践性课程,特别是外文授课的比较法课程,要求学生投入的学习时间较其他一些课程投入要更多一些。更关键的是,课程的学习成绩(分数)因各种原因可能会相对低些,学生基于学习成绩对保研、评奖助学金的影响,学生选课热情不高。2016年,我们学院准备开设若干门英文讲授的比较法课程,授课的相关老师基本上已经确定了,课程开设的保障经费也准备好了,但在对学生学习意愿的调查中,表示会选课的同学比我们预期的要少很多,最终导致原先准备开设的比较法课程无法开设。
2.北大法学院没有获得过国家级的教学成果奖项
说来惭愧,自2011年以来,北大法学院没有获得过国家级的教学成果奖项。如前文所述,我们学院这些年在教学改革方面作出不少的努力和探索,也取得了相当的成绩,但一直没有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问题出在哪里?有人说你们北大法学院不在乎,你们不申报。其实,我们不是不在乎,我们也曾申报过。2018年,我们相关的项目在北大得了教学成果特等奖,经学校推荐,在北京市得了教学成果一等奖,并申报国家教学成果奖,但我们没能获得任何奖项。结果出来,在北大和北大法学院产生了影响。一直到2024年,北大法学院和北大法学院的老师都没有申报过国家教学成果奖。其间,也有关心北大法学院成长的兄弟院校的领导或老师鼓励我们申报该奖项,我个人也曾试探性地问过学院主管教学的老师和一线搞教改的老师,我们要不要再申报一次?但基于各种原因,北大法学院没有再申报该类奖项。当然,没有获奖,也激励北大法学院“知耻而后勇”。我们认识到,没有获奖,可以肯定的是自己有许多不足,我们应该把教学工作做得更好。因此,我们对教学改革工作仍然充满热情,继续做好教改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比如:我们的法学阶梯讲座、第二课堂、第三课堂的开设,总结教改经验和成果的教改系列丛书的出版,罗德奖的三次获得,以及贸仲杯的两次冠军和杰赛普国际大赛中几项最优成绩的获得,都是在2018年之后实现的。可以说,这些教改项目的推进和教改成果荣誉的获得,我们感到十分的欣慰:学生的成长就是对我们教学改革付出的最好褒扬!
3.引领或推动全国法学教育做得还不够
前面已经提到过,北大不仅仅是北大人的北大,也是全国人民的北大。这样说,并不是说北大如何优秀或先进,而是基于历史传统,北大成为一所有更多国人注目、关心乃至寄予希望的学校。在这样的背景下,北大应当在教学方面尽到自身责任。北大法学院作为北大的一份子,当然也应当在法学教育方面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
在教学改革的探索过程中,我们不断地在寻找合适的路径,总结教改的经验和教训;同时,我们也希望能够联合兄弟院校,共同交流各院校教改的经验,总结教学改革存在的问题和研究教学改革发展的规律。为此,如前所述,自2014年以来,我们先后召开了四次全国性的法学教育高端论坛,举办了三次公益性的全国法学师资研修班;我们的目的是希望通过不同院校的交流,大家能够形成一定的共识,进而在全国法学教育界形成良好的重视教学的氛围。应该说,这些活动的开展,取得了初步的效果,不少院校加入到法学教育改革的队伍当中;更多的老师,特别是一些青年教师,在自己的教学岗位上不断地探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变革,为此,我们感到十分欣慰。但必须承认,在更好、更有利地推动全国法学教育这方面,北大法学院与自身进行教改的力度相比较,与国人寄予北大法学院的希望相比较,做得还是不够的。
(三)希望或建议:国家、法学院校、法学教师有政策出政策,有决心下决心,落实于行动,齐心协力办好法学教育
这些年,基于本人对北大法学院教学改革实践探索的体会,在此对国家教学行政管理部门、法学教育界和北大法学院,就进一步建设和发展好法学教育,提出如下的希望或建议。
1.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对法学教育改革给予更多的具体支持
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应该为法学教育界进行法学教学改革提供支持,这种支持主要应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政策支持。比如,需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学制、学分、必修课程设置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这些方面的制度完善中增加制度的灵活性,使得各法学院校在学校和学院的层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各院校能够结合院校自身的特点来设立法律人才的培养方案。在确定具体的改革方案时,鼓励各院校根据自身的特点,包括学科专业实力、办学特色和区域优势,确定各院校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和功能的不同定位,走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现有的600多所法科院校,都以同一的模式培养人才,是不符合社会对法律人才需求的,也是与各法科院校自身的能力不相符的。
第二,资源支持。办好法学教育资源很重要。在资源方面,很多院校可以去努力,但某些层面的资源必须借助国家的力量。比如国际合作资源,我们希望国家能够支持和帮助各院校争取和吸引优质的国际资源,帮助各院校与重要的国际机构和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发展可持续的合作项目。比如,建立相对固定的学生见习或实习的基地。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指派我们的学生到国际机构和组织中去实习,是涉外人才培养的重中之重。
第三,经费支持。毋庸置疑,教改与其他方面的工作一样,需要花钱。国家在强调教育强国的同时,力所能及地支持法学院校相当的教学经费是必要的。当下,包括北大法学院在内的众多法科院校,用于进行教学改革的经费主要依靠自筹。国家如果能够在经费上予以支持,在一定意义上能够更好地保证法学院校集中力量,抓好教学工作。
2.法学教育界应当注重营造并形成实质上重视教学的氛围
毋庸置疑,法学教育工作者都能认识到重视教学的意义,也都希望各法学院校能够真正地、切实地重视法学教育。搞好法学教育是法学教育界的责任与使命。其他人不怎么关心和热爱法学教育,还可以理解,但搞法学教育的人不真正地关心和热爱法学教育,那就是诞谩不经。目前乃至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们的法学教育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教学不大受重视,法学教育、法律人才培养的实际举措不够丰富和有力,在教学上投入不足,是比较普遍的现象。这个现象必须得到改变!
我衷心地希望法学教育的各项工作,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资源平台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以及相关的财务安排、行政部署都应当围绕着培养人才这个目标来展开。培养人才应该是法学院系开展工作的核心目标。
在法学教育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法学教育界的引领机构(比如法学、法律教指委、优秀的法科院校)、法学教育研究机构(比如法学教育研究会),在开展相关的工作时,应当注重促进各法学院校实质上重视人才培养、重视教学氛围的形成;另一方面,在教学改革制度建设、教改项目设立、教学成果评审等各个方面,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以评促建”来提高各个法学院校的整体教学水平。各个法学院校在法学教育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要反对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我们要真正认识到,搞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不仅欺骗他人和社会,也欺骗自己;它不仅会影响法学教育界的声誉,还会实质地损害法学教育的发展,最终影响到优秀法律人才的培养。
如前所述,对于搞好法学教育,重视人才的培养与教学,在一个法律院系,只有两三个人有认识,搞不了教改;只有三五个人有热情,教改长不了;最起码要有二三十个人认识到教改的重要性,对教改保持高度的热情,教改才有希望。同样的道理,就法学教育界而言,只有三五个院校对教改有认识,形成不了法学教育实质性改革的局面;只有百八十个法学院系有教改热情,全国法学教育的实质水平才可能整体上得以提高。因此,法学教育界的引领机构、法学教育研究机构要注重培养法学教学共同体的观念,促进法学教学共同体的建设,建立一定的机制和开展一些活动,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鼓励和支持那些在法学教改之路上艰难探索的法学院校,从而逐渐在法学教育界形成一个多数院系都实质上重视教学的氛围。
3.北大法学院淡定地坚持教改,在教学上做更多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有意义的事
这些年,北大法学院在教改方面做了不少努力,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有一些教训。我们希望学院能够在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的基础上,继承和发扬学院重教爱生的传统,在法学教育的建设和发展的道路上,努力去发现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因素,去开拓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局面。还是老话,开展有利于法学教育和学生成长的工作,应该求真务实。历史的经验和教训都在告诉我们,成就一项事业,企图走所谓的捷径最终可能走的是最远的路程;脚踏实地,才是到达终点最有效的方式。
有利于学生成长的事情,无论大小,我们都应该努力地把它做好。至于我们能从中获得什么利益以及外界会如何评价我们,不应该是做好有意义的事最重要的考虑因素。有意义、有价值的事情认识到位不容易,做好了更不易。做某些有意义的事情虽然短期内没有什么名利可以收获,但坚持去做,意义就在那里,历史会予以铭记并证明它的价值。
在科技发展迅速的新时代,随着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发展,人们的观念也会发生变化,对法学教育改革的影响也是不言自明的。新时代、新技术、新问题会对法学教育带来新的挑战,人才培养的要求可能也会发生变化,但评判人才的原则或标准是不会改变的。北大法学院培养的人才始终都应该是国家各项事业的建设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和人民利益的维护者。为实现这样的目标,概括地说,在教学改革的道路上我们要做到守正创新。守正,就是按事物的发展规律办事,去坚持我们内心认同的东西;创新,就是结合现实情况,去开拓新视野、推行新模式、创设新平台、整合新资源、培养学生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新能力。对于国家法学教育事业,要保有“功成不定在我,但功成必定有我”的心态,去承担起北大法学院在建设和发展中国法学教育事业的责任和使命。教育强国,任重道远!
《肩负使命,培养优秀法律人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学改革(2010—2024年)报告》,载《法治现代化研究》2025年第2期,第77-98页。
作者简介:潘剑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主任委员。推送时省略全部注释,引用请以发表版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