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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4/09 16:02:37

湖北公安检察:制发检察建议书,一起21年的冒名婚姻登记得到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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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帮助杨女士维护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湖北省公安县检察院向公安县民政局制发了规范履职的检察建议书。公安县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于3月14日撤销了杨女士与“严平”的结婚登记,至此,杨女士这段冒名婚姻终于被依法解除。

“我没有和这个人结过婚,照片上的人也不是我,是有人冒充我,为啥不给我撤销啊?”

原来,2023年,离婚后的杨女士在办理房产证时发现自己名下还存在一段与严平(化名)的婚姻,但其与严平并无婚姻关系。

为弄清其中缘由,杨女士前往民政局调取结婚登记信息,发现与严平结婚登记的照片和杨女士本人的身份信息不一致,身份信息是杨女士自己的,而照片上的人却是邻居张雨(化名),杨女士猜想可能是张雨盗用自己的身份信息与严平办理了婚姻登记,当下请求民政局撤销自己与严平的婚姻登记,民政局表示无法直接撤销该婚姻登记。

撤又撤不了,这可怎么办呢?经过打听,杨女士向公安县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起诉公安县民政局不依法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法院答复称冒名婚姻登记行为发生于2004年,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不予受理。2025年2月,多方求助无果的杨女士来到公安县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根据杨女士反映的情况,检察官到公安县民政局调取了杨女士、张雨两人各自的结婚登记档案和相关材料,并走访二人户籍所在地全面核实情况。

经查,2002年11月4日,杨女士与郑某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八年后离婚。2004年2月16日,张雨因未到结婚年龄冒用邻居杨女士的身份信息和严平办理结婚登记。其后严平因早期身份信息录入有误,前往公安机关将身份信息变更为颜平(化名)。2021年7月20日,张雨与颜平以2004年领取的结婚证丢失为由,到公安县民政局补办了新的结婚登记,而杨女士与“严平”的婚姻关系却一直存在。在经过仔细核实情况后,公安县检察院依法履职,于是,这起21年的冒名婚姻登记终于得到了解除(王郢)


【责任编辑 -马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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