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工智能、区块链、绿色技术等新质生产力浪潮奔涌的今天,法治如同定海神针,为科技创新与社会进步提供着不可或缺的支撑。当AI算法重塑生产方式、数据成为核心资源、绿色技术改写发展路径,现代化法治必须以更主动的姿态回应时代之问——如何让法治成为新质生产力的“护航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深度融合?
法治是新质生产力的“规则引擎”。面对技术创新的高速迭代,我国通过“监管沙盒”等创新机制破局:在数字货币试点中,允许深圳、上海等地先行探索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积累经验后再完善法律框架,既防范了风险,又为技术创新预留了空间。这种“试验性立法+动态修订”的模式,恰似为技术发展装上了“安全阀门”,让创新在法治轨道上加速奔跑。欧盟《数字市场法案》动态调整“看门人”企业清单的做法,同样启示我们:法治的生命力在于与技术发展同频共振。
法治是新型生产要素的“确权利器”。数据、算法、碳配额等新质生产力要素的权属界定,直接影响创新活力。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3年的判决颇具标杆意义:某AI绘画平台的算法设计者被赋予作品署名权,这一裁定不仅破解了“AI生成物版权归属”的争议,更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技术研发者的创造性劳动受法律保护。在数据跨境流动领域,我国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建立“白名单”制度,既保障数据安全,又促进要素流通,为新质生产力的要素配置提供了法治保障。
法治是技术治理的“公平秤”。当算法歧视、深度伪造等技术滥用问题冲击社会公平时,法律必须挺身而出。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审理招聘算法歧视案时,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判决企业整改算法模型,为技术应用划定了伦理红线。欧盟《人工智能法案》按风险等级对AI技术分类监管的思路,也为我们提供了借鉴:法治既要防范技术风险,也要避免“一刀切”抑制创新。在碳中和领域,我国环境法典(草案)整合分散规则,确立“总量控制+市场激励”机制,并为CCUS等前沿技术预留“技术中性”条款,正是法治平衡创新与安全的生动实践。
法治更是全球竞争的“先手棋”。面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国际规则挑战,我国需通过法治手段提升全球治理话语权。在环境法典(草案)中增设“涉外碳排放监管”条款,推动企业核算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既能应对国际压力,也能引领绿色发展潮流。同时,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分享中国法治经验,将光伏产业标准嵌入国际合作项目,推广跨境数据流动规则,让法治成为全球治理的共同语言。
从历史维度看,每一次技术革命都伴随着法律体系的深刻变革。在新质生产力与现代化法治深度交织的今天,法治已不仅是“规则守护者”,更是“创新催化剂”。只有让法治真正成为新质生产力的“稳定器”、“指南针”,我们才能在全球竞争中抢占先机,让科技创新的成果更好地造福人类。这,既是法治的时代使命,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环境与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高桂林)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4月上(总第199期) 卷首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