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实践
2025 04/07 14:12:20

公私分明的历史故事

字体:

公私分明,意思是把公家和私人的情况分得很清楚,这是作为一位政府官员非常重要的政治品格和政治智慧,也是作为社会大众应当遵循的原则。公私分明,最早出自战国末期思想家韩非所著的法家经典著作《韩非子》。其中《韩非子·饰邪》篇提到:“明主之道,必明于公私之分,明法制,去私恩。夫令必行,禁必止,人主之公义也。必行其私,信于朋友,不可为赏劝,不可为罚沮,人臣之私义也。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故公私有分……故曰:公私不可不明,法禁不可不审,先王知之矣。”意思是说,明君的治国之道,一定要明白公私的区别,彰明法治,舍弃私人恩惠。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是君主的公义;一定要实现自己的私利,在朋友中取得信任,不能用赏赐鼓励,不能用刑罚阻止,是臣子的私义。私义风行国家就会混乱,公义风行国家就会平安,所以公私是有区别的……所以说,公私不可不明,法禁不可不察,先王是懂得这个道理的。

这里的“公私不可不明”,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公私分明。在中国历史上,有许多公私分明的故事。

齐桓公问管仲谁可为相

“齐桓公问管仲谁可为相”这个典故,最早出自战国时期杰出思想家韩非的著作《韩非子·饰邪》篇,讲述的就是一个公私分明的故事。

春秋时期,齐桓公在位期间,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特别是听从鲍叔牙的建议,任用贤才管仲为相,实施变法,使齐国国力大增,完成称霸大业。齐桓公四十一年(前645年),管仲病重不久于人世,齐桓公前去探望,君臣交谈中,齐桓公问管仲:“假如你死了,群臣中谁接任你的相国为好?”管仲说出了一个人名,齐桓公点头,接着问:“那么,第二个人选呢?”管仲又说了一个人的名字,齐桓公点头,又问:“那么,第三个人选呢?”管仲就又说出了一个人名。齐桓公很不高兴,又问他:“那么,第四个人选呢?”管仲说:“那就是鲍叔牙了。”齐桓公听后,心里非常不理解,就把自己的困惑说了出来:“我真的非常奇怪,鲍叔牙对你那么好,听说以前你们一起做生意时,他老是让着你。还有当年你辅佐公子纠时,还射过我一箭,要不是鲍叔牙替你说情,恐怕我早就把你杀了。后来,又是鲍叔牙在我面前积极推荐你做国相,我才同意。鲍叔牙对你这样有恩,按照人之常情,鲍叔牙应该优先被推荐啊!现在,我请你推荐下任国相的人选,如此好的机会,你竟然把你的恩人鲍叔牙放在第四个人选的位置上,你觉得这样做,对得起鲍叔牙吗?”没想到管仲却说:“我们现在是在谈论谁做下一任国相最合适的问题,你并没有问谁是我最感激、最要好的朋友啊!虽然我和鲍叔牙的私交很好,但是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不能因为我们两个人的私人感情很好,就不顾国家的利益吧?”齐桓公听后点了点头,从此,更加敬佩管仲的人品了。

第82页-12.JPG

祁黄羊恭敬地向晋平公举荐贤才,阐述其中缘由

祁黄羊举贤

这个故事出自中国春秋时期史学家左丘明撰写的编年史书《春秋左氏传》,其中讲述了春秋时期晋国大夫祁黄羊向晋平公推荐贤能之人的故事。

祁黄羊,姬姓,名奚,字黄羊,出生于今山西省祁县东南,以德行赢得时人赞誉。有一次,晋平公问祁黄羊:“南阳县缺个县长,你看派谁去当比较合适呢?”祁黄羊毫不迟疑地回答说:“叫解狐去最合适了。他一定能够胜任。”晋平公惊讶地问:“解狐不是你的仇人吗?你为什么还要推荐他呢?”祁黄羊说:“你只问我什么人能够胜任,谁最合适,你并没有问我解狐是不是我的仇人呀。”解狐到任后,为当地办了不少好事,得到了当地百姓的称赞。过了一些日子,一个掌管军事的职务空了出来,晋平公又问祁黄羊:“现在朝廷里缺少一个法官。你看,谁能胜任这个职位呢?”祁黄羊说:“祁午能够胜任。”晋平公又奇怪起来,提高声音问道:“祁午不是你的儿子吗?你怎么推荐你的儿子,不怕别人讲闲话吗?”祁黄羊回答:“你只问我谁可以胜任,所以我推荐了他,你并没问祁午是不是我的儿子呀。”于是,晋平公派了祁午去做法官。祁午当上法官后,依法办事,也很受百姓的欢迎与爱戴。孔子听闻此事后,称赞祁黄羊在为国家推荐人才时,不因为个人的亲疏恩怨而影响判断,完全从国家利益出发,真正做到了公私分明。

两个故事中的管仲、祁黄羊,在处理国家大事与私人恩怨时,果断表明以公为先的态度,为我们树立了一个个公私分明的典范,即《汉书·贾谊传》里所谓的“为人臣者主耳忘身,国耳忘家,公耳忘私”,说的是为了国家和公事,可以忘却家庭和个人私利的奉献精神,对现代社会有着非常重要的教育意义。公私分明,强调了公正无私的价值取向,这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在现代社会,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必须做到公私分明,不受任何私人利益的影响,公正无私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每位国家公职人员在处理公共事务时,都应该秉持公正的原则,坚决不能被私人关系左右。在当今社会,公私分明的本质虽然没有改变,但在表现形式和侧重点等方面,却发生了一些变化。

首先,从公私分明的范围上看,古代的公私分明,更多地体现在官场事务和士大夫的个人操守中,现代社会则已扩大至所有的工作场景和公共事务中。无论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皆要求工作人员严守公私界限。

其次,从公私分明的衡量标准方面上看,现代社会的衡量标准更为细致严格,尤其在信息化时代,对于数据信息等无形资源的公私使用界定标准非常重要。比如政府部门或者企业公司的客户数据、商业机密等,政府官员和企业职工不能因私人目的而随意使用。对于政府官员和企业职工中公私不分的行为,完善的现代法律对诸如贪污受贿、职务侵占、信息泄密等公私不分的违法之举,有明确惩处规定。

最后,从公共意识上看,古代的公私分明可能侧重于个人道德的自律,而现代社会的公私分明,除了强调个人道德层面的规范,更强调了公共意识,注重在公共事务中保障公众利益。如在公共资源分配上,通过公正、透明的程序确保资源合理分配,防止私人利益的不当介入。现代媒体和公众监督力量强大,公私不分现象更容易被曝光,促使人们严守公私分明原则。(中国散文学会会员 来银玲)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3月下 (总第198期)  法治史话栏目】

【责任编辑 -王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