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客运企业安全监管,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庆安县瑞祥公共汽车公司开展督导检查,并同步对40余名驾驶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此次检查工作由一级警长刘旭明、副大队长王金铸带队,在瑞祥公汽公司实地检查了所属车辆年检、保险等安全管理台账,察看驾驶人安全教育相关记录等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对企业法人、安全员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必须落实主体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学习、教育培训制度,进一步强化加强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三是必须严格把好源头关,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客运车辆的安全检验、维护和违法处理工作,不使一台“带病”公共汽车上路。
针对公共汽车早出晚归职业特点,大队领导及宣传民警等候到44台运营公共汽车收车后,组织全体驾驶人集中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工作,逐一发放宣传资料,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解对公共汽车易发的超速、抢道、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为驾驶人算好经济账、法律账。
普法宣传结束后,先后抽查了4台公共汽车的轮胎、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杜绝车辆安全隐患,此次抽查未检查出安全隐患。(董秋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