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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27 11:55:49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让群众“少跑腿”“好立案”的司法便民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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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起诉讼时,撰写民事起诉状往往是第一步。然而,许多当事人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文书撰写经验,导致起诉状存在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诉求不明确等问题,这不仅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影响了立案效率和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

近日,对11类常见多发的民事案件,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以“智慧服务+精准指导”双轮驱动,在诉讼服务大厅积极引导当事人采用最高院制定的民事起诉状的示范文本,让示范文本成为群众维权的“导航仪”,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指引和便利。

民事起诉状示范文本为当事人提供了统一、规范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使当事人能够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诉讼。通过使用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避免因格式不规范或内容混乱而导致的立案困难。同时,法官也可以通过要素表快速把握案件要点,实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

为了方便当事人获取示范文本,诉讼服务中心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方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专门的资料架,摆放各类民事起诉状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免费取用。另一方面,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示范文本的电子版,并在诉讼服务大厅放置示范文本的二维码,当事人可以随时下载打印。此外,诉讼服务中心还为行动不便或不熟悉网络操作的当事人提供现场指导和协助,帮助他们获取和使用示范文本。

从“茫然无措”到“心中有数”,从“来回跑腿”到“指尖立案”,民事起诉状示范文本的推广正是司法为民的生动写照。大同法院将持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文书供给侧改革,让司法服务既有规范统一的“尺度”,更有人文关怀的“温度”;让每一份文书都成为通往公正的坦途,每一次诉讼都能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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