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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26 11:21:37

海南屯昌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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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1日,海南省屯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令侨就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作专题汇报。会议对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全票审议通过《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至今,屯昌县检察院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227件,其中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83份,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10.8亩,挽回各级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16.4亩,督促地方政府完成林地清收护林任务16.2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422.1亩,保护被污染土壤68.3亩,督促清除违规堆放的各类垃圾73吨,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5.8吨,追回国有财产257.98万元。围绕饮用水源地保护、河道污染治理等,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45件,推动清理污染河道6公里、水域92.6亩,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4家,追回国有财产257.98万元,切实以检察能动履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以更高站位融入中心大局,全力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一是积极助推海南省禁塑令“白色污染”问题整改。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6件,涉及农村农用废弃物污染及城镇商铺违规使用塑料袋问题。促成职能部门组成专项检查执法组,共出动2276人次对4148户商户开展检查,共立案276宗,罚款9.305万元,查扣1685.5公斤塑料制品。二是着力保护基本农田生态环境资源。通过“一张蓝图”卫星技术排查基本农田被占用、污染情况,共办理基本农田被占用、污染等各类案件50件。

  以更强自觉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持续助力建设宜居之城和美乡村

  一是服务美丽城乡宜居环境治理。部署开展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着重关注城乡居、村民居住区域垃圾堆积、黑臭水体污染等环境污染情况,有效维护了生态环境安全。 二是服务乡村振兴和护航农村绿色发展。有效践行省院出台的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意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三是守护人民群众饮水用水安全。主动融入“六水共治”攻坚战,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2018年以来,共立案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45件,已向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5份,建议被采纳率100%。

  凝聚共识促协作,以更优质效强化法律监督,构建一体化保护格局

  一是健全内部机制,提升内生动力。业务部门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线索并移送公益诉讼部门,据此立案47件,实现打造生态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二是强化数据赋能,破除信息孤岛。充分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挖掘损害国家、社会公益的线索,据此立案1件。三是加强外部联动,提升群策群治。联合当地河长办定期牵头与国土、河务、环保等部门召开座谈会,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同步发力,着重解决具体案件中职责交叉、多头管理等问题。

  围绕中心强宣传,引领社会法治意识

  一是做实做好法治宣传。加强对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总结、阐释、宣传,制作公益诉讼法制宣传教育短片,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组织听证会、新闻发布会,常态化深入社区、街道、企业、农村宣讲。二是健全完善社会支持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实施运行“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聘任志愿者30名,深化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特邀检察官助理4名。

  夯实基础提素能,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

  一是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奋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紧盯“小案多”“检察建议质量不高”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引导检察官严格依法规范履职。三是完善检察办案激励考核体系。对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的考核,更加注重考查检察建议对不依法履职行政行为的纠正,将行政机关的接受度作为重要参考指标。

  此次专题审议彰显了屯昌县人大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下一步,屯昌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守护公共利益,对标建设生态一流、绿色低碳自由贸易港,为绘就“画里屯昌”生态新图景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 -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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