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国营民营企业发展蒸蒸日上,但随之而来的企业内部“腐败毒瘤”也悄然生长,他们在利益驱动下以各种形式为行贿人员谋取非法利益。
近日,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及时为企业清除“腐败毒瘤”,真正做到为企业经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案情回顾
2025年3月,青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侦办某企业工作人员范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时,发现于某自2024年6月至9月给范某某“好处费”累计3万余元,从而达到卖粮时“以次充好”,卖上好价钱从中获利。
3月19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于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下一步,青冈县公安局将以“零容忍”态度持续亮剑,打击影响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坚决守护企业生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