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提升执法质量与执法公信力,连日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主动、务实、精细落实上级精神。
期间,分局遵循《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分局案件类型、过往执法难点以及队伍执法能力现状,起草《十八站分局“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十八站分局“执法质量提升年”刑事、行政案件重点整治细则》,确保专项活动有章可循、取得实效。
据悉,法制室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结合近3年来案件审核、监督、评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对执法流程、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进行细致梳理,广泛参考最新法律法规、上级指导意见。同时,征求各警种意见,要求全体民警、辅警以实战为导向,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性与业务实际,将方案及《案件重点整治细则》进一步细化。
为此,各单位迅速组织学习研讨。截至目前,各单位已累计细化方案问题4个,累计补充完善《案件重点整治细则》个性化问题16项,经法制室系统整合、分类提炼采用11项,最终编制完成刑事、行政案件细则157条。其中,涵盖案件办理全流程的《十八站分局“执法质量提升年”刑案件重点整治细则》89条和《十八站分局“执法质量提升年”行政案件重点整治细则》68条,同步建立“一案一评查”“强化日常巡查与问题通报机制”等动态督导机制,实现执法质量提升与常态监督闭环衔接,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效能提供坚实保障。
聚焦能力提升,助推执法规范。下一步,十八站分局将召开专题会议对“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分工,把握整治重点,列明工作清单,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机制,打造“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确保“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按计划稳步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