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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18 14:14:39

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检察院 :以案件质量评查为画笔 绘就检察“三个管理”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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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和检察工作的生命线。202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部署要求,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深刻领会,严格落实,把该院检察工作从注重数据管理调整到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聚焦质量评查、问题整改、源头预防,不断引导检察人员增强规范办案意识,规范办案行为。

一、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三个管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指出:“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离不开科学管理。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要真正关注并推动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铁力市人民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将“三个管理”延伸到每个案件、每个环节中去,在加强管理中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完善管理。

为更好地直面问题、解决问题,铁力检察建立了“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机制。按比例随机抽取已办结案件开展常态化评查;对不捕不诉、撤回起诉、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案件逐案重点评查;围绕认罪认罚从宽、未成年人检察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评查。

同时,坚持部门自查与专人评查相结合,通过线上和线下评查方式,对案件质量进行双重把关。在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部分指标进行自动筛查预警的基础上,抽调资深检察官组建专业评查小组,“换位找茬”发现新问题。在评查中,接入“外脑”,邀请人民监督员等群体对检察案件“把脉问诊”。       

铁力检察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反向审视案件办理过程,发现案件办理中的突出、典型性问题,在整改问题中加强“三个管理”,提升案件质效。

二、聚焦问题整改,做优“三个管理”

强化问题整改不仅是要做好案件评查的“后半篇文章”,也是在解决问题中提升“三个管理”的重要环节。铁力市检察坚持以查促改,以改促管。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症结,以“精准把脉”促“对症下药”,提升案件质量管理能力。

 2025年年初,铁力市人民检察院对2024年办结的全口径406件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质检”。在评查过程中,发现的文书制作不规范、案卡填录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做优问题通报、整改机制,建立“三单”,即逐案形成问题清单,列明评查发现的问题;逐案形成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综合形成通报清单,每季度发布评查通报,对共性问题分析研判,推动类案治理。

案件质量评查的最终目的是在于提升办案人员办案能力,提高检察办案质效。铁力检察坚持从源头入手,把问题预警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目的和延伸,以“靶向治疗”实现“标本兼治”,真正实现案件质效的提升。建立“红黄蓝”预警提示机制,针对案件评查活动中发现的案卡错误、文书疏漏、程序瑕疵等易发问题,依据出现频次划分红色预警问题、黄色预警问题、蓝色预警问题,制作《案件质量“红黄蓝”预警表》和《检察官“红黄蓝”预警清单》,一目了然地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案件办理中出现的高频问题、中频问题、低频问题进行预警,提示承办检察官错误发生概率,从而达到避免问题发生的目的。通过从个案到类案的预警,实现了案件质量评查既治“已病”,又防“未病”。

三、推动成果转化,实现高质效办案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强化自我监督、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加强管理,从而实现案件质量提升。

铁力检察构建“评查—整改—预警”一体化机制,引入“红黄蓝”预警+评价体系,以案件质量评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办案流程的动态监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案件质量问题的发生。同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与检察官评价挂钩,充分调动了检察官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重视案件质量的良好氛围。

铁力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求极致”的精神持续优化评查机制,以“钉钉子”的韧劲狠抓整改落实,以“大管理”的格局贯通“三个管理”,为新时代法律监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王亚男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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