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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18 11:04:29

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共筑满意消费”检察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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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筑牢消费安全法治屏障,近日,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鹤岗市公安局向阳分局、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阳分局、向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振兴社区开展“3·15”“共筑满意消费”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用“面对面”的沉浸式服务把法律知识送到消费者的“家门口”。

活动现场,检察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普法宣传资料,内容涵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对其中与消费相关的法律条文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讲解常见的消费侵权行为以及消费者应如何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为维护好群众日常生活中权益,提升识假辨假能力,检察人员还提供了正品商品与假冒伪劣商品的实物对比,通过对比正品与假冒品的外包装、防伪标识等细节,使群众能够更加便捷辨别商品真伪。检察人员结合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向群众普及公益诉讼知识,鼓励群众举报、提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线索。

通过此次“3·15”普法宣传活动,以法律宣讲和现场解答的方式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知晓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宣传效果。

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下一步,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化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各类消费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用法治力量守护民生安康。同时,鼓励广大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携手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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