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实践
2025 03/17 15:04:44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十八站分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字体:

为优化消费环境、激励消费活力、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提供有力保障,3月14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开展“打击食药环知犯罪3.15放心消费”宣传活动,为消费者筑牢保护屏障。

活动中,宣传民警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知识产权领域,以发放宣传材料和现场讲解等方式深入辖区农贸市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讲解售假、制假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经营者要合法经营、安全经营,引导广大群众要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有效提高了群众参与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使辖区群众进一步了解“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意义,增强了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树立了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和诚信观念,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 -李梦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