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3月13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校园周边消费者权益普法宣传行动,对五大连池市校园周边文教用品商店进行实地走访,“普法+执法”双管齐下,为未成年人筑牢消费安全防线。
该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校园周边文具店、便利店为重点走访对象,对学生用品、儿童玩具、食品开展专项监督,重点查看商户是否存在销售“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危险玩具、非法出版物等违法经营行为,查看水晶泥、激光笔等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商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是否具备“3C”认证标识,各类产品是否标注产品名称及厂名厂址,同时督促经营者积极开展自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验收制度,精准防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
该院未检干警对经营者、从业者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宣传,增强其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并要求各经营主体严把进货关,保障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筑牢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防线,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校园周边安全是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一公里”,此次3·15普法宣传活动不是终点,而是构建未成年人消费安全长城的新起点。今后,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将持续加强与各单位联动,加大对涉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与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守护未成年人消费者权益,打通校园周边安全“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