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整治大货车运输物资时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拉运货物,存在不苫盖篷布、随意在道路上抛洒散落物品,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环境的问题,近期,明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执法大队开展大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活动中,交警大队联合交通局执法大队,在县城各条公路对拉运工程土、运送玉米芯和草包的车辆进行严查。在南四路,执法人员查获两台运送玉米芯的大货车。执法人员当场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驾驶人承认自己未按规定用篷布苫盖货物,致使玉米芯叶在大风的吹动下飘落一地,给原本干净的路面造成污染。执法人员现场监督驾驶人将篷布苫盖好,并告知驾驶人,此次予以批评教育,下次若再发现未苫盖篷布的情况,将依据《交通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予以严厉处罚。驾驶人也一再表示下次一定会按要求苫盖好篷布。
此次行动,两部门执法人员共检查大货车48台次,对7名驾驶人进行了说服教育。下一步,明水大队将把整治大货车运输玉米芯和残土的工作延伸至农村,从源头抓起,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环境整洁,不再尘土飞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