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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12 14:01:46

检察反家暴,维护“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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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发布的《司法大数据离婚纠纷专题报告》显示,在全国法院审理的离婚纠纷案件中,有14.86%的夫妻是因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随着社会的进步,家庭暴力情形有所减少,但仍形势严峻。例如,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法院系统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695份,较2022年增长了41.5%。各类数据和新闻报道不断地提醒,家暴不是家务事,亟须社会各界特别是司法力量的介入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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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讨论案件相关问题(杨青青  摄)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反家暴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民事支持起诉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受家暴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涉家暴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有助于弱势群体顺利开展民事诉讼,摁住家暴的“拳头”,打破沉默护安宁。

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利益保护需求,通过“搭建平台载体、突出监督办案、注重分析研判、内外纵横一体”方式,创新发挥支持起诉职能作用,联动职能部门织密“反家暴保护网”,有效促进家庭和谐,防范化解矛盾风险隐患,推动源头治理。2023年以来,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涉家暴支持起诉案件44件,化解25件,调和家庭矛盾纠纷100余起。

一是搭建平台载体,综合履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反家庭暴力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使涉家庭暴力民事纠纷案件得到快速、妥善解决,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成立“蓝枫港”反家暴工作室,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与法院诉前调解的职能优势,从根源上制止家庭暴力。为弥补法、检两院存在的职能短板,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人民法院、公安、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共同签订了《反家暴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并推动紫云自治县委、政法委联合各单位制作并发布了《紫云自治县“反家暴”联合协作工作机制》,将制止家庭暴力贯穿前端化解、中端防控、末端管治全过程,以联合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以协作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以信息共享推动全方位管控,以线索移送确保全面防范,搭建妇女维权“快速通道”,实现司法化办案与行政化保护配合衔接,形成反家庭暴力的强大合力。2023年以来,通过“蓝枫港”反家暴工作室联动化解家庭矛盾纠纷50余起。

二是突出监督办案,积极履职,有效维护妇女权益。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承高质效办案理念,以抓实办案为基础,在办理涉家暴民事监督案件特别是涉家暴支持起诉案件时,更加注重积极履职,依法全面支持当事人维权。一是通过调查核实手段,协助当事人调取报警记录、就医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揭开家庭暴力“面纱”,保障当事人诉权。二是帮助当事人拟写民事起诉状,并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提请网上立案,参与法院调解工作,有效支持当事人维权。三是跟踪诉前调解、审判与执行全过程,协助当事人申请保全、强制执行,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等,服务其维权。四是聘请心理咨询专家担任工作室心理辅导员,全面关心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帮助受害者走出家暴阴霾。例如,在办理杨某某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件中,帮助杨某某调取了报警记录、就医记录、婚内共同财产等证据,并参与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同意离婚的调解协议,避免矛盾升级。比如,当事人于某某曾经是一位阳光明媚的干练女性,却在婚姻中长期遭受严重的家庭暴力,导致她对生活中的一切都产生恐惧心理,尽管检察干警为她的离婚诉讼调取了遭受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帮助她远离不幸婚姻的牢笼,但她仍难以走出阴影。检察干警联合心理咨询专家为她开展了心理疏导,帮助她找到新工作,找到生活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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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枫港”反家暴工作室人员接待当事人(祁雷  摄)

三是注重分析研判,创新履职,遏制家暴风险升级。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专业团队,对辖区家庭暴力情况全面开展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婚恋、家庭矛盾是引发此地区刑事命案的重要原因,占比约45%。据此,检察院对办理的家庭暴力支持起诉案件逐案进行社会影响和办案风险评估,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家暴升级,最大限度化解家庭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一是积极协助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以司法力量震慑施暴者,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受害者生命健康安全。二是将案件信息和风险情形及时报送紫云自治县综治中心,由综治中心统筹推送至当事人属地基层乡镇人民政府,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避免矛盾升级,并开展持续跟踪,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三是建立家庭暴力受害者回访档案,根据案件情况,评定风险等级,联合县妇联对矛盾纠纷进行调处,与施暴者进行警示谈话,防范家庭暴力情形再出现。例如,因当事人韦某某多次被丈夫持刀威胁,存在较大风险,但韦某某囿于家庭、子女等多种因素,不愿提起离婚诉讼。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将此情形报送综治中心,联合县妇联入户走访,对韦某某的丈夫开展警示谈话,并在后续的工作中加强跟踪回访,防范“民转刑”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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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到田间地头走访,向群众了解情况(杨青青  摄)

四是内外纵横一体,融合履职,营造“有家无暴”氛围。家暴不是家务事。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拓展工作思路,通过“横向协作、纵向一体、内部整合”等方式,依托“办案效能提升、工作机制完善、联动宣传引导”等举措,按照“三个不止于”的要求办好支持起诉案件,有效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切实营造“有家无暴”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提升办案效能,办好支持起诉案件的同时,畅通检察系统内部线索移送渠道,及时移送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方面的线索,对涉嫌刑事犯罪、行政机关履职不当等情形,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例如,在办理王某某支持起诉案件中,发现王某某因遭受家庭暴力多次报警,但公安机关均未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此案暴露出公安机关未全面落实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损害了妇女群体合法权益,针对这个问题依法向紫云自治县公安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案件提前介入、法律监督、司法救助等“一揽子”工作衔接顺畅,提升反家暴工作质效。例如,通过办案,积极探索开展跨区域协作配合工作,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班某某支持起诉案件中,与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困难当事人班某某开展司法救助,并以此案的办理为契机,与长顺县人民检察院签订了《关于联合开展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的协作意见》,畅通跨区域信息共享与线索移送渠道,并对困难当事人开展联合司法救助,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全面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三是联动宣传引导,通过联合人民法院、妇联、教育、工会等部门常态化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设立并对外公布涉家暴违法犯罪举报热线,接收并及时处理家庭暴力问题线索,通过结合各职能部门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医疗救助团队等方式,提升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效预防家庭暴力,促进家庭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

紫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在调研检察机关开展的反家暴工作时曾提出,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唯有小家宁,方能大国安。反对家庭暴力,任重而道远。今后,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好各项职能,让家庭回归温暖、幸福,为守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贡献检察力量。(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吴梦雪 吉庆怡)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2月上 (总第195期)  法治实践栏目】

【责任编辑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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