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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12 13:23:09

贵州花溪法院:种子引发“货款拉锯战”,先行调解来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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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通过网上签订了一份《种子销售合同》。A公司当天支付了20000元货款,满怀期待地等着货物到货。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2024年5月,A公司发现货物销售不畅,便退回部分货物给B公司。按照合同约定,B公司应在6月底退款,但直到年底,A公司的账户依然“没动静”,未收到货款。多次沟通无果后,A公司于2025年初将B公司诉至花溪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货款16532元。

法院调解

花溪法院立案庭接到案件后,立即启动了“先行调解”模式,决心把这场“货款拉锯战”变成“和解双赢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耐心与案件双方进行沟通。

“调解不用等开庭,不用花大钱,还能快速解决问题,何乐而不为呢?”立案庭工作人员的一番话,让双方心动了。在征得同意后,案件被委派至花溪区筑和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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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接过“接力棒”,一边安抚A公司的情绪,一边向B公司释明法律责任和后果。经过几轮“拉锯”,B公司终于松口,同意当场支付货款。A公司收到钱后,喜笑颜开,立马向法院申请撤诉。

案件效果

从立案做工作到同意调解,再到B公司付款,花溪法院只用了3天时间,并及时向A公司送达法院的撤诉裁定书。A公司忍不住感叹:“这效率,简直绝了!”

典型意义

“快”:先行调解跑出“加速度”。立案庭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快速启动调解程序,让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了漫长的诉讼过程。

“准”:精准释法,解开“心结”。法院工作人员和调解员通过耐心释法说理,精准找到双方矛盾的“症结”,成功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联”:多元解纷,促进和谐。通过调解组织的介入,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的作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司法为民,调解先行。这场“货款纠纷”的快速化解,是花溪法院主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下一步,花溪法院将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坚持调解优先,注重实质性化解纠纷矛盾,努力执司法之“笔”绘就良法善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枫”景。

【责任编辑 -郑辰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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