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林场职工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小根河林场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活动中,宣讲民警首先组织全体林场职工观看了电动车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观看完毕后,宣讲民警详细指出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不遵守交通规则、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大力宣传倡导“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的理念,倡议林场职工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一定要按规定戴好安全头盔,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逆行、不闯红灯,切实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并提醒身边的家人朋友牢记交通安全,增强安全意识。
此次交通安全宣讲活动,交警大队共发放宣传资料20余份。旨在加强“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的安全出行理念,提高头盔佩戴率和安全带的使用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提高了林场职工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为林场职工平安出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