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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10 15:01:17

贵州省首例司法救助金公证提存机制在江口县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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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破解特殊人群司法救助金监管难题,实现救助款项精准化、效能化使用,3月6日,江口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举行《关于特殊人群司法救助金提存管理工作办法(试行)》会签仪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沈鑫,县司法局党组书记鄢国明、局长朱昶燃、贵阳银行江口支行行长汪元茜及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贵阳银行江口支行相关同志出席仪式,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见证。据悉,这是贵州省首例通过公证提存机制规范特殊人群救助金管理的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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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作机制创新建立“检察+公证”协同监管模式,明确检察机关在办理特殊人群司法救助案件中,对没有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可能无法履行合理保管使用救助金责任的情形,采用分期发放、第三方监管模式,由公证机构按照公证程序和规则,严格落实司法救助金的提存、保管和发放职责,确保救助金“专款专用、救得其所”。决定由检察院、司法局各设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司法救助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通过查看公证卷宗、入户回访等方式对司法救助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作为司法救助工作的深化举措,该机制既彰显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履职担当,更为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提供实践样本。下一步,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机制,健全司法救助金发放审批、使用核查、效果评估等配套制度,通过建立常态化监管回访机制,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将司法救助打造成为纾民困、暖民心的法治民生工程。

【责任编辑 -郑辰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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