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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06 16:00:38

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开学第一课,倾情守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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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徐春风开学季,莘莘学子启航时。按照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岗位建功学雷锋 青年先行创文明”青年文明号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3月4日上午,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丽娜走进地处相对偏远的学校——鹤岗市第二十二中学,为同学们送去新学期的法治“开学第一课”,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以法律知识护航在校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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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人以法,润物无声。课堂上,检察官通过播放未成年人保护微视频开启了授课。她根据学生的年龄、心智和心理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和互动问答等形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法规中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重点讲解了校园安全、预防性侵害等内容,让同学们直观感受到了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以及在处于困境时应如何自救,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心中有法、遇事找法”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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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问我答”环节,同学们积极踊跃发言,参与互动问答,检察官在对同学们的回答给予肯定的同时,向积极作答的同学送去了纪念品,有效激发了大家争做“法治小卫士”的学法热情。

法律有尺度,教育有温度。下一步,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检校合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进法治教育工作,努力为培养遵纪守法、具备法治素养的新时代青少年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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