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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2/27 11:12:41

黑龙江林区公安:践行“枫桥经验” 筑牢平安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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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迎春派出所始终秉持 “以人民为中心” 的发展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夯实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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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迎春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重点聚焦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劳资纠纷等各类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对这些潜在矛盾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与此同时,派出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社区广播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守法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注重方式方法,依法化解。在处理矛盾纠纷的过程中,迎春派出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每一个处理环节都依法依规进行。民警们注重情理疏导,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引导他们理性表达情绪,依法依规解决问题。针对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以及当事人的个体差异,做到因人而异、因事施策,灵活运用调解、协商、法律讲解等多种手段,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求将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强化跟踪回访,巩固成效。为了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彻底解决,迎春派出所建立了完善的跟踪回访机制。对于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与当事人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防止矛盾纠纷反弹,巩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成效。(王宇)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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