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流程监控是统筹推进“三个管理”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规范司法办案,做实做深做细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日前,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组织检察人员对《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围绕《规定》进行领学,结合现有案件流程监控工作特点,将各业务部门案件环节的监控要点进行梳理归纳,对案卡填录、文书制作、办案程序等问题多发易错环节进行规范解读,对今后开展案件流程监控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重点强调和提示。学习中,检察人员结合自身检察工作实际,就如何推动案件流程监控更加规范、如何提升业务数据质量进行了研讨,并纷纷表示今后将以《规定》为依据,持续将流程监控工作做实做细。
下一步,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利用“业务小讲堂”等培训载体,持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升检察业务专业化水平,积极畅通与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充分履行案件管理部门职责,切实发挥规范办案流程、提升案件质效的重要作用,不断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