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地处四川盆地北缘、米仓山南麓,辖23个乡镇,257个村(社区),总人口53万。近年来,旺苍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一站式”工作体系,确保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真正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天星镇矛盾纠纷“一地办”牵头调解朱某某、杨某某矛盾纠纷
聚焦“规划设计”
县乡同建“一盘棋”
一心一意抓设计。压实县委县政府主体责任、县委政法委统筹责任、乡镇党委政府建设管理责任,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项工作推进会,专题学习市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县推进矛盾纠纷“一地办”工作。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旺苍县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矛盾纠纷“一地办”的实施意见》,高位谋划部署全县推进矛盾纠纷“一地办”工作。县委编办印发《关于加强县乡矛盾纠纷“一地办”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明确县、乡(镇)矛调中心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及运行机制。县委政法委印发《旺苍县乡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引》、《旺苍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流程图》,进一步细化了措施,规范了建设标准。
一言九鼎强保障。旺苍县将县乡两级矛盾纠纷“一地办”建设经费纳入县财政资金予以保障,制定出“三步走”建设方案,即2023年3月底前建成县级矛盾纠纷“一地办”事务中心,2023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一批7个乡镇规范化建设任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第二批8个乡镇建设任务,2024年2月底前完成第三批8个乡镇建设任务。2024年又统筹乡村振兴(二期)资金,用于“一地办”信息化建设。
一呼百应抓落实。旺苍县23个乡镇闻令而动,挂图作战,压实责任。普济镇、木门镇、龙凤镇、国华镇、盐河镇均协调到场地完成了新建;东河镇、白水镇、嘉川镇、黄洋镇、九龙镇因地制宜,调整办公室布局,规范设置“一地办”各功能室;双汇镇统筹司法、军人事务管理等资源共建共享。截至目前,旺苍县已建成1个县级、23个乡镇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构建起以县“一地办”为统揽、县级行业部门为“经”、乡镇矛调中心为“纬”的立体化矛盾纠纷连接联调网络。
立足“服务群众”
闭环运行“一张网”
案件受理“一站式”。在“一地办”群众接待大厅设置受理登记窗口,对所有信访事项及矛盾纠纷进行“一站式”受理。乡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受理事项后,按类别分流至责任部门按规定办理,限时化解。如遇跨行业、跨区域重大疑难问题,可按程序推送至县“一地办”。所有矛盾纠纷均严格按照受理、化解、回访、评价进行闭环管理,真正实现“一站式”办理。
功能汇聚“一揽子”。旺苍县除了受理登记和日常工作摸排发现矛盾纠纷,县、乡(镇)矛盾纠纷“一地办”还通过信息平台,整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等,及时发现群众诉求,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2024年11月,县委政法委又依托“旺苍政法”微信公众号,为全县所有乡镇、部门开设便民信箱,连通群众与各单位“一把手”交流桥梁。
合力攻坚“全链条”。旺苍县矛盾纠纷“一地办”事务中心探索建立常驻、轮驻、随驻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县行政、政法、调解机构、群团组织等资源,采取行政、诉讼、救助、教育疏导等手段,实现信息互通、政策互助、力量互补的“一揽子”调处机制。截至2024年11月底,旺苍县矛盾纠纷“一地办”信息平台共录入矛盾纠纷398件,办结396件,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达99.5%。
九龙镇柏林村邻里纠纷调解现场
着力“品牌打造”
群众评价“一片好”
由“多头跑”向“一地办”转变。旺苍县由“一地办”事务中心综合窗口集中接待来访群众,统一登记,分类分流交办至相关入驻部门办理调处。咨询法律政策的现场解答;简单的矛盾纠纷现场落实调处,反馈结果;不能立即调处的,落实牵头单位限时调处化解;调处不成的,由“一地办”组织法学法律专家集体会诊、相关部门联合调处;仍未调处化解的,引入仲裁、诉讼等相应方式处理,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少跑路。
由“组织评”向“群众议”转变。旺苍县进一步推动工作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问题大解决、满意度大提高,将“一地办”工作情况纳入“平安旺苍”考核内容,并加大群众评价的权重,实行“周分析、月调度、季总结”管理模式,“点对点”向群众反馈信访和矛盾纠纷事项办理进度,不断提升工作质量,让群众从“信访”变“信服”。
由“被动接”向“主动化”转变。旺苍县不局限被动受理群众来访反映矛盾问题,坚持主动出击,实行领导坐班接访、带案下访、上门问访,深入落实“四下基层”要求,扎实开展“五大行动”,每周明确矛盾纠纷化解主题,集中优势力量克难攻坚,做到排查问题在先、发现苗头在先、预防疏导教育在先,化解矛盾及时,问题解决彻底,最大程度地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四川省旺苍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根明)(本文图片由旺苍县委政法委提供)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1月下 法治实践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