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实践
2025 02/20 16:15:22

秦岭沿线法院共商祖脉保护大计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宝宁在第二届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字体:

吴DSC_8112_conew1_副本.jpg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于2014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现统一集中管辖西宁市辖区五区二县环境资源类案件。2015年1月开始,城西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即对集中管辖地区涉及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到2022年6月,正式开启“三合一”专门化审理模式。从2015年至今,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67件,其中民事案件218件、行政案件71件、刑事案件78件(含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4件)。

扎实开展“三合一”专门化审理工作

2022年6月,城西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向被告人送达了全省首份附有“法官寄语”的刑事判决书。这份刑事判决书不仅让案件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更让判决书真正成为向社会公众普及生物多样性及生态文明重要性的载体。

2023年1月,城西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唐某某等3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是城西区人民法院实现环境资源“三合一”专门化审判后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同时,该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24年4月,湟源县人民检察院向城西区人民法院提起两起行政公益诉讼。城西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与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积极沟通,案涉行政机关主动对河道旁违规搭建的彩钢房进行拆除并清理杂物。最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这个结果是法检联动履职、公正司法的体现,实现了审判质效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高效维护了环境公益诉讼的最佳效果。

创新裁判执行方式

判决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实现替代性修复。城西区人民法院常年集中管辖环青海湖片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城西区人民法院不仅着眼于打击非法捕捞犯罪行为,而且注重恢复青海湖生态系统,由被告人承担修复青海湖渔业资源的放流裸鲤鱼苗的费用(2020年至2024年共计7326万元),并向社会公众道歉。通过持续不断地“禁渔”保护和刑事打击,2024年青海湖裸鲤资源量恢复到12.03万吨,较2002年保护初期资源量2592吨,增长约46倍,青海湖裸鲤资源量得到了良性恢复,从“濒危”物种降为“易危”物种,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战略得到有效落实。

探索建立“司法+碳汇”机制。2024年1月,城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对被告人王某某及其单位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进行宣判。这个案件是青海省首例在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尝试运用认购碳汇方式实现替代性修复的案件。与责令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主体通过补植复绿修复生态环境的传统做法相比较,鼓励行为人积极认购碳汇,运用碳汇补偿机制修复生态环境,助推双碳目标的实现,架起了生态修复目标与“双碳”目标之间沟通的桥梁。

延伸判后工作,建立健全回访机制。城西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西宁海关诉互助某公司等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案件宣判后邀请青海省南北山绿化指挥中心、西宁市环境资源保护局及案涉各方当事人到案发地查看环境恢复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意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当日,对城西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徐某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一案中案涉活体动物的寄养情况进行了回访调查,并在现场开展了宣传、讲解活动。

航拍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晴天城市天际线_副本.jpg

航拍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晴天城市天际线(视觉中国 供图)

引入专家人民陪审员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程度

城西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筹备推进专业人民陪审员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城西区人民法院分两批次已正式任命8名环境资源领域专业人民陪审员,并实际参与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专业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不仅能够弥补法官环境资源相关知识的不足,提升庭审的专业性、合理性与公正性,还可以促进司法、行政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能够扩大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水平。

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法院行动体系

在“5 ·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组织法院干警围绕不同主题,联合社会各方力量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活动。

把巡回审判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的“移动站”。2023年清明节前,城西区人民法院到湟中区某村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吴某涉嫌犯失火罪及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现场进行普法宣传,以案释法,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切勿在野外随意用火,倡导树立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风,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建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宣传制度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的“永动机”。2023年年初,城西区人民法院积极协调建立青海省首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学教基地,基地是集环境司法保护特色、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融为一体的环境资源保护平台,对环境资源保护进行了全方位的展示和介绍,为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开阔了视野、完善了实体。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1月下 授权发布栏目)

【责任编辑 -张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