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铁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区域包含西安、安康两市,处于陕西中南部和秦岭山脉中段。这里横跨秦岭南北两麓、涵盖渭河汉江流域,具有地理区位重要、自然景观独特、生态功能突出、生物资源丰富、自然要素富集等显著特征,反映在审判领域,呈现出案件数量类型较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等特点。
近年来,西铁两级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先行先试和集中管辖优势,以案件办理的“小切口”,做实秦岭生态治理的“大文章”,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秦岭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以案为重 积极履职显成效
西铁两级法院坚决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环境资源审判当中,坚持环境资源审判实质“三合一”,进一步理顺案件识别、标注、移送等流程管理,建立健全重大复杂问题和新类型案件意见征询、部门会商和评议研究机制,实行院庭长示范办案和阅核管理常态化,确保环境司法理念、环境资源审判裁判规则和秦岭生态保护的专门要求在具体个案办理中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做足做实办案“后半篇文章”,以实现办案政治、法律、社会、生态“四个效果”有机统一为导向,将生态修复、法治宣教、行业规范作为审理的规定动作和必备内容,灵活运用恢复原状、货币赔偿、劳役替代、购买碳汇等裁判手段和巡回办案、媒体宣传、司法建议等方法措施,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生态附加值”。针对中央领导批示严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秦岭北麓违法采砂和随意倾倒建筑垃圾问题,在依法打击、严厉惩治的同时,联合地方党委、政府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震慑作用,产生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自集中管辖以来,共办理涉秦岭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261件,有5个案件办理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8个案件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和人民法院案例库,10余篇案例分析和裁判文书在全国法院评比中获奖。
以治为要 凝聚合力“促多赢”
西铁两级法院坚持保护发展与共同治理并重、打击犯罪与保护生态并行、防治污染与修复生态并举的原则,构建起多样化、多类型、跨区域的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大格局。推动建立与检察机关和环保、国土、林业等政府主管部门的环境司法执法联动机制,先后签署《关于加强河湖生态保护 强化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关于建立自然资源保护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等20余份协作文件,先后与省内外兄弟法院签订《大巴山环境资源保护框架协议》、《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环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协议》等10余份联动文件,构建起严密的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联动网。借助人民法庭、村组社区的网格治理优势,联合地方法院、基层政府在秦岭区域设立了20余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站。加强与林业、秦保等政府主管部门和公安、检察机关的工作联动,签署《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刑衔接工作办法》,建立公益诉讼线索发现、移交、处理机制,实现行政、司法各部门工作的无缝衔接,构建了行政处罚、刑事惩戒、民事公益赔偿的全链条责任追究体系,让秦岭生态保护的管理更有力度、执法更具刚性。定期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会商研判破坏秦岭生态的农家乐治理、移民搬迁、“驴友”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等突出问题,提出应对措施,根据职能提出分工配合方案,组织、协同开展秦岭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和司法巡山活动,常态化开展秦岭生态普法宣传,真正形成实实在在的保护合力,实现“司法保护全面覆盖、司法措施全面落实、司法效果全面显现”。
以新为进 守正创新“赋动能”
西铁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最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最有利于当事人环境权益维护、最有利于案件公正高效处理为原则,在案件审理“三审合一”上下功夫、在科学管理上下功夫,持续创新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目前,有10余项创新做法得到上级肯定和推广。在办理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造假刑事案件中,联合检察机关向政府主管部门制发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双建议”推动行政监管和行业整治的做法受到省委领导批示肯定;通过民事排除妨害先予执行程序,高效妥善解决陕西省秦保委重点督办的某县秦岭重点保护区内侵占林地问题的做法,得到陕西高院和省委政法委的肯定推广。健全符合环境资源案件特点的科学管理机制,树立突出办案质量、突出生态效果、突出以案促治的鲜明导向。持续推动环境资源审判“智库”建设,出台《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打通司法认定的难点堵点,确保“问题找得准、依据更充分、裁判更专业”,有效提升办案质效。创新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9”审判模式,常态化开展执行“回头看”,做实做好判决执行“后半篇文章”,确保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生态环境修复的判决内容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这项工作得到陕西省委书记赵一德同志的批示肯定。目前,西铁两级法院95%以上案件的生态修复已落实到位。在建立的西北首个司法保护基地基础上,先后设立了地跨秦岭南北两麓和汉江渭河流域,涵盖野生动植物、碳汇、水资源、耕地等各类自然要素体现林业碳汇、乡村振兴、秦岭分区保护等生态保护政策要求的13个司法保护基地,全方位、多维度的秦岭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大格局逐渐成型。在全面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2024年又出台了《关于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创新思路、健全机制、强化协同、完善配套等方面提出25条加快推进新时代西铁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发展的措施,为持续做好秦岭生态保护工作注入不竭动力。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1月下 授权发布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