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康辉主持研讨会(杨曦 摄)
“我们这儿有一个案子,感觉适合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你们听听?”2024年5月的案件沟通会上,一位未检办的检察官满脸兴奋地跟我说。为了更好地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做到应救助尽救助,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和刑检部门每个月都要开一次会,这次刑检部门又给我们提供了案件线索。
2022年5月的一天,贵州省某市一家医院来了一位要求做引产手术的怀孕女患者。手术中,医生张萍发现被引产的男婴尚有生命体征,便瞒着女患者,将男婴抱走抚养。几个月后,张萍带着男婴乘坐火车返乡途中因为形迹可疑,被乘警查获。其后,因未能找到抚养人,男婴被送到出生地福利院代为抚养,后取名为东东。
我和同事认真翻阅了刑事案件卷宗,并向承办案件检察官详细了解了案件具体情况后,认为东东作为这起拐骗儿童案件的被害人,从呱呱坠地便被拐走,获救后其亲属均拒绝抚养,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申请条件。
我和同事依法为东东开放了国家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优先从速开展审查工作。我与东东所在福利院取得联系,从院长处了解了东东在福利院的生活情况,并询问其是否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意愿。院长向检察机关表示感谢,代为提交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并根据我们提供的申请救助所需的证明材料清单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
几天后,我带着办案团队成员前往两千多公里外的福利院开展实地走访调查。我们与当地民政局的主管领导展开了座谈,向福利院院长及保育员进行了问询,还参观了福利院的软硬件设施。在福利院的活动室,我见到了刚满2岁的东东,他健康、漂亮,穿着干净整洁,正骑在玩具车上玩耍,看到我们也不说话,只是腼腆地笑。问询时院长的话在耳边萦绕:“东东这种情况将来很难享受到正常家庭的温暖。他妈妈放弃了监护权,但因为他爸爸身份不明,按照规定,我们无法将他送养,他将在福利院一直生活到成年。”我心里五味杂陈,说不出什么滋味。
“东东在福利院的开销都有哪些?”我问院长。
“孩子现在还小,主要是奶粉、尿不湿等日常开销比较大。将来孩子外出求学,我们福利院还需要承担学费和生活费。”院长说,“另外,这种被犯罪行为伤害过的孩子,未来还需要找心理医生定期做心理辅导,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我和同事一回到检察院就马不停蹄地开展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的相关工作,在院领导的支持下,快办快批,赶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前,召开了视频线上会,将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了东东手中。听着视频那头福利院院长感激的话语,看着东东开心的笑脸,那一刻,我切实感受到了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价值与意义,并因身为一名控告申诉检察人感到无比骄傲。(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康辉)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1月下 履职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