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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2/20 15:06:19

秦岭沿线法院共商祖脉保护大计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在第二届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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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朋友们:

我们十分高兴地迎来第二届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在古都西安召开。我谨代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陕西法院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陕西人文厚重、历史悠久,是华夏文明和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先后有周、秦、汉、唐等13个朝代在此建都。陕西是中国革命的圣地,回首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延安精神至今仍激励着无数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奋进、砥砺前行。陕西是中华法治文明的源头之一,目前发现的我国最早的司法判决书就铭刻在宝鸡市出土的一件西周青铜器上。陕西是人民司法的重要发源地,1937年7月成立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功开辟了新民主主义司法的崭新道路,孕育诞生了司法工作群众路线的实践典范——马锡五审判方式。

陕西纵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北部黄土高原沟壑纵横,中部关中平原良田沃野,南部秦巴山区重峦叠嶂。滚滚黄河之水,途经黄土高原,流经秦晋峡谷,滋养了八百里秦川。汉江、丹江水质优良,承担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70%的输水量。巍巍秦岭,横亘中央,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中华地理的自然标识,被誉为维护生物多样性的“中央物种基因库”,涵养优质水源的“中央水塔”,调节南北气候的“中央空调”,净化腹地空气的“中央氧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念兹在兹,多次深入秦岭腹地考察指导,指出“秦岭是我国南北气候的分界线和重要的生态屏障,这样的自然生态美景,谁都不能破坏”,强调“让秦岭的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是我们必须担负的历史责任”,指出“陕西要明白自己的职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叮嘱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为我们以司法之力守护大美秦岭提供了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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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推动秦岭沿线七省(市)法院签署《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发布《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陕西宣言》,建立8项协同保护机制,并多次对秦岭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肯定。七省(市)兄弟法院加强司法协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助力区域环境问题整治,促进生态保护修复,为推动秦岭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秦岭主脉在陕西,做好秦岭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陕西法院更是责无旁贷。陕西高院牢记“当好秦岭卫士”的殷切嘱托,连续两年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作为全省法院八项重点工作之一,先后40余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秦岭、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作出了“司法保护全面覆盖,司法措施全面落实,司法效果全面显现”的工作部署,在全省调整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或组织,数量已达到213个,统筹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补偿、教育基地106个,实现三级法院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归口审理,恢复性、预防性司法措施贯通立审执各环节,常态化开展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回头看”,相关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和陕西省委赵一德书记的充分肯定,新华社和《人民日报》政治版头条、央视等媒体专题报道了陕西经验。

同志们,秦岭虽险,行者有路。新任务赋予新使命,新使命需要新作为。陕西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和贺小荣副院长本次会议讲话要求,学习兄弟法院经验,加强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联动协作,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气力、更优的措施当好秦岭生态环境司法卫士,守护好中华民族祖脉,为美丽陕西、美丽中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贺小荣副院长和吴兆祥庭长亲临陕西指导!祝愿同志们在陕期间工作顺利、心情愉悦、身体健康!

谢谢大家!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1月下 授权发布栏目)

【责任编辑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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