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不断探索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预防、保护、治理上持续发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法治晴空”。
坚持政治引领,夯实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之基
该院党组坚持政治引领,以强化落实责任为核心,成立“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担任组长,按照省委政委“防”“打”“管”“控”“教”“督”六字工作要求,以省高院对“护苗”工作的四项具体工作部署为基础,定期召开护苗工作相关会议,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
一是年初总结制定计划。通过分析研究该院2023年“护苗”工作总体开展情况,认真梳理短板弱项,以此部署我院2024年“护苗”专项工作,细化重点任务,层层分解、压实责任。
二是年中狠抓落实。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各类案件,严格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人权益行为,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家庭教育指导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司法救助、家庭教育指导令、心理咨询等作用,确保各项工作稳步进行。
三是年末查缺补漏。梳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照专项工作细则逐项检查,在稳固开展常态化工作的同时,查找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完善。并持续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新机制,要求各部门形成合力将“护苗”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完善制度建设,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
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印发《离婚诉讼案件亲子报告制度(试行)》《关于建立家事审判中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工作制度(试行)》《关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与专门教育衔接实施细则》《关于乡村法治服务中心包点法官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机制》等机制措施,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开展。
打造党建护苗品牌——“獬豸”护苗先锋行
该院秉持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立足自身审判职能,积极响应“护苗”行动,主动做好司法职能延伸工作,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打造“獬豸”护苗先锋行党建品牌。“
据悉,“獬豸”寓意公平正义,将品牌与中华优秀传统历史故事有机融合,为品牌赋予深刻内涵。打造这一品牌旨在从多方面发力,以此优化司法审判服务、加大法治宣传、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作用和深化推进“四访”“五帮”工作等。引导党员干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凝聚全社会各方力量,为未成年人构建公平正义的成长环境。通过自主编印《“护苗”案例选编》《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宣传》等一系列适合家长和未成年人阅读的法治宣传手册和《“乐法”护苗微课堂》等视频资料,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未成年人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2024年以来,共计发放宣传资料约一万余份。
立足审判职能,守护未成年人“向阳花开”
该院坚持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专业化发展。组建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议专门合议庭,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归口管理,运用好“少年法庭”确保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各类案件,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搭建涉未成年人案件“绿色通道”,坚持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调判、优先送达、优先执行”原则。
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坚决零容忍,依法从严惩处。精准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将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但不纵容。
坚持重视家庭教育。认真落实亲子报告制度,结合未成年人生活状况,就子女适宜与哪一方共同生活走访调查,并将调查报告作为我院审理抚养权纠纷案件的重要参考依据。做实做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引导当事人保障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减少因家庭变动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不利影响。加强监护人失责追责制度落实,对已发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通过上门回访、电话回访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督促监护人担负起家庭教育监督责任。探索构建心理帮扶体系,规范家事案件审判中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工作。聘请2名心理咨询师,对受理的家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减少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的不利影响。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审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漏洞,积极发挥司法建议为社会综合治理“把脉开方”的作用,做实“抓前端、治末病”,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大力开展帮扶救助,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让被救助的未成年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社会的温暖。
2024年,该院开展亲子调查14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6份,发放《司法建议书》共计4份,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共计101份。对已发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中失责监护人进行跟踪问效3次。
延伸司法职能,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环境
主动担当作为,注重教育感化。一方面,该院将推动法治校园建设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部署,以健全法治副校长工作责任制为落脚点,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法治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该院法治副校长的推荐、聘任、考核、评价、奖励等机制。始终坚持“双向保护”原则,以“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网,推动法治校园建设”为工作目标,选派精兵强将,高质量配备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邀请辖区师生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引导未成年人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时刻敲醒警钟、远离犯罪。助力法治校园建设,向辖区学校捐赠法律图书,丰富学校教学资源,拓展未成年人法律知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官方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满足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需求,清除宣传死角。另一方面,贯彻落实“四访”“五帮”工作机制,采取“一对一”帮教模式,依据帮教对象分级选派我院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进行帮扶,助力迷途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加强协作配合,聚合“护苗”力量。该院加强与县教育局、县妇联等部门单位协作配合,与县妇联共同挂牌成立“婚姻家庭法治服务中心”并签订《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合作协议》,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与县教育局围绕校园法治宣传,深度挖掘用好“活素材”,编写未成年人案例等方面进行探讨交流,进一步推动司法防护与教育防护相融合,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工作合力。
积极走访纳谏,听需问计。该院加强与省人大代表联系,将“报告”走出去,“建议”请进来,听取省人大代表对我院“护苗”专项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截至目前,该院法治副校长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等重要节点,为在校师生开展普法宣传讲座39次。青少年和乡村法治教育基地共接待参观6次,参观师生400余人次。捐赠漂流图书馆共3所,捐赠图书共350册。发表护苗宣传、未成年人普法等文章共计68余篇,阅读量共计8000余次。制作未成年人普法微视频4个。“四访”“五帮”帮教工作共计派出95名干警,开展走访400余次,开展心理辅导和家庭教育共计700余次,积极鼓励帮教对象继续就读44人,实现灵活就业16人,成功考上中专院校1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