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提高群众安全意识,防范火灾等危险事故发生,2月12日元宵佳节当天,绥滨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县内商超等人流密集场所及烟花爆竹售卖点,开展元宵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相关知识,以案释法,讲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安全文明过节。检察人员向烟花爆竹经营者普及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在销售烟花爆竹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提高安全责任意识,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此次活动有效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大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为平安绥滨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