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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1/24 15:25:09

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就能无往不胜——陕西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成效卓著的力量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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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民群众对青山绿水、蓝天白云、鸟语花香、鱼翔浅底有着美好的向往。新征程、新形势、新任务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以司法之力守护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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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秦岭国家植物园、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和周至县人民法院举行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第二届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的与会嘉宾出席仪式(徐峰 摄)

近年来,陕西法院以坐不住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等不起的责任感,全力以赴抓生态环境的高质量司法保护,不断给自己加担子,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频出大动作,推出了一个又一个创新举措,213个环资审判机构或组织遍布全省,106个生态保护(修复)基地星罗棋布,织出了一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从秦岭深处到汉江源头,从惊涛进境的黄河峡谷到东流出关的风陵古渡,从长城外的毛乌素沙漠到秦岭南的嘉陵江湿地,从渭河二十六支流到秦川八百里沃野,大美三秦生态环境得到有力的司法保护。

岁末年初,记者奔赴秦岭深处、黄河岸边、汉江沿线,在青山叠翠、大河奔涌中感受陕西法院聚焦秦岭、黄河、汉江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让司法的力量覆盖三秦大地的每一寸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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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西铁法院对西安市鄠邑区渭河段的非法采砂及偷倒建筑垃圾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宣判(徐峰 摄)

守护“父亲山”

在商洛洛南,有一片珍贵的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2024年12月25日,年近古稀的杨玉贞在这里向记者介绍基地情况。退休前他担任洛南县园林所所长,曾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过多件环资案件审理工作,退休后自愿承担起红豆杉基地日常养护监管工作,用退休金为基地增修了很多设施。

“法院保护秦岭的这些做法,人人看得见、摸得着,环境一好,人人受益,老百姓都拥护。”老人家如是说。

2024年10月28日,10株新栽种的红豆杉在阳光照耀下随风摇曳,呈现出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2024年1月11日,殷某某未办理狩猎手续,擅自在洛南国有林场布设“电猫”狩猎,因导线短路导致林坡着火。火灾扑灭后,现场发现一只狍的尸体,过火林地面积达17.4亩。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向法院提起公诉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殷某某赔偿各类损失,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被关在看守所的殷某某满心抵触,拒绝赔偿,也拒绝让其父亲帮助修复生态。原来,他自幼丧母,父亲重组家庭后,父子关系日渐疏远,他则独自在外打工。面对这种情况,负责此案的法官李倩深知,不仅要修复生态,更要修复亲情。她多次向殷某某讲解法律知识,耐心开导,最终让殷某某敞开心扉,倾诉委屈。此后,李倩又积极在殷家父子之间沟通,传递关爱,使殷某某心中的坚冰逐渐融化,他不仅愿意委托父亲代为赔偿、修复生态,还向父亲表达了心意。

经法院调解,洛南县人民检察院与殷某某达成协议:他需公开赔礼道歉,赔偿野生动物损失与山林火灾损失共3000余元,并在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栽种10株红豆杉,以弥补生态永久性损害。最终,殷某某因非法狩猎罪获刑8个月。

为确保红豆杉成活,李倩请教林业专家,与检察机关商定让殷某某10月底前完成栽种。10月28日,在各方见证下,殷某某委托父亲老殷履约种下了那10株红豆杉。父子亲情也如新种下的红豆杉一样重焕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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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礼武(右)介绍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建设情况及其发挥的巨大作用(徐峰 摄)

洛南法院深知生态保护关乎人民的长远利益,为此创新实践了“1234”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法及秦岭生态司法保护“洛南模式”。其“1234”工作法,以生态修复优先为理念核心,立足秦岭南麓和丹江、洛河源头的地域特点,聚焦修复、惩处、普法三项职能,力求实现政治、法律、社会、生态四个效果的统一。通过这一工作法,洛南法院在环资审判中全方位加强各类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做到生态破坏在哪里,环资审判开庭就在哪里,生态修复和普法宣传就跟进到哪里,倾力打造“生态修复优先”环资品牌,使“洛南模式”成为全省环资审判的一张亮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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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人民法院在洋县溢水镇岭底村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鲁冲 摄)

守护“母亲河”

与人民携手,共护“一山一河一水”生态司法防线,作为陕西省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路先锋的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可谓其中的杰出典范。2024年11月26日上午,记者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剧院旁听了一场备受瞩目的公开宣判。

郭某航等七人租赁某镇面粉厂内的建设用地及其北侧林地、西侧耕地,从中挖砂销售,并向挖砂形成的矿坑回填建筑垃圾。这起发生在鄠邑区渭河段的非法采砂及偷倒建筑垃圾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由西铁法院分管副院长冯悦担任审判长,与环资庭资深法官、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后,对其中的六名被告人分别以非法采矿罪、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到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对倾倒建筑垃圾的非法所得254万余元予以追缴;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等七人连带赔偿非法开采砂石矿产资源价值损失、林地耕地生态修复费用、生态服务功能期间损失费、惩罚性赔偿金、林地破坏程度鉴定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费等共计813万多元,并就其破坏生态的行为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当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铁路两级检察院、西安市委政法委等部门以及鄠邑区各街道、村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代表共300余人前来旁听宣判。宣判结束后,西铁中院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法检两院领导相继发言,敲响生态保护警钟。台下基层干部深受触动,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公开宣判意义非凡。西铁法院展现出运用刑法严惩犯罪、守护黄河安澜的决心,以实际行动落实“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让环保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从庭审现场各部门协同参与,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深刻感悟,再到被告人的知错悔改,无不彰显着陕西法院与人民群众携手共进的强大力量。正是这种力量,汇聚成守护黄河生态的磅礴伟力,为美丽西安、美丽陕西、美丽中国建设筑牢坚实司法屏障,让黄河流域生态画卷在法治护航下绽放光彩、永葆生机。

“天下黄河十八弯,最美一弯在潼关。”黄、洛、渭三河交汇的三河口,黄河水自此趋于平和,从韩城、合阳、大荔、潼关蜿蜒而过。近年来,渭南法院紧扣陕西高院“1281”工作计划,将黄河生态保护列为重中之重,一场全方位、深层次的生态司法守护行动就此拉开帷幕。

曾有一伙不法分子,在黄河湿地周边盗猎珍稀鸟类,妄图谋取私利。渭南法院迅速行动,法官们深入调查取证,联合公安、环保等部门,辗转多地追踪线索。庭审现场,证据确凿,犯罪分子最终受到法律严惩。在这一过程中,周边群众纷纷提供线索,与法院紧密配合,彰显出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共同守护黄河湿地的生物多样性。

渭南中院大胆探索,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始终,在潼关、韩城等地精准落子:黄河生态保护法庭、环境资源审判法庭相继设立,司法修复基地与保护联络点如繁星散布于三河交汇、湿地核心等关键区域。如今,20个修复基地、6个联络点,不仅是司法裁决的阵地,更是法官与群众携手护绿的生动课堂。

暖阳下,潼关黄、洛、渭三河口的司法修复基地,一场补植复绿活动热闹非凡。法院干警与志愿者们挽起袖子,挥锹铲土,将一株株树苗植入大地。人群中,有位头发花白的老者,是当地的老渔民,目睹过黄河湿地生态恶化的往昔。如今,他主动加入护绿队伍,边种树边感慨:“法院带着咱干实事,这湿地有救喽!”一旁的法官笑着回应:“大爷,咱一起干,让各类鸟儿来了这儿都不走了!”增殖放流活动中,法官与渔民并肩,将鱼苗轻轻放入黄河,看着鱼儿欢畅游弋,渔民老张感慨地对法官说:“咱这是给子孙后代积福啊,你们想得周全!”这些暖心场景,见证着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的深厚情谊。

巡回审判,搭起法律与群众的连心桥。大荔法院将法庭搬到赵渡镇政府院内,公开审理非法狩猎案。被告席上,年轻的小李满脸懊悔:“我不懂法,就想着抓几只野兔尝尝鲜,没想到犯下这么大错。我以后一定学法守法,做宣传员,让大伙别再犯我这样的错。”台下,数百名群众静静聆听,眼神中满是触动。庭审结束,一位大爷拉着法官的手说:“这巡回审判好啊,看得清楚,听得明白,咱老百姓知道法律底线,就不会犯错了。”此后,法官们背着国徽、带着卷宗,足迹遍布黄河湿地周边村落,田间地头、村舍广场都成了普法课堂,法律知识如春风化雨,浸润百姓心田,唤醒群众生态保护的自觉。

韩城“徐某杰等四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令人警醒。案涉企业作为省重点排污单位,却妄图逃避监管,私自拆卸监测装置,致使黄河流域大气环境遭受污染。案件宣判后,韩城法院“回头看”行动即刻展开。法官们到企业与负责人、员工交流,了解环保培训教育落实情况,查看环保设备升级改造进度。承办法官张延岚依据调研,精心撰写司法建议:“环保无小事,企业要强化担当,持续提升环保意识,走绿色发展之路……”企业积极响应,整改后不仅污染问题得到根治,还成为当地环保示范单位,周边居民对法院赞不绝口。

渭南法院多方联动。对内,联合检察院出台生态保护意见,协同兄弟法院召开潼关联席会议,推动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落地;对外,与甘肃等多地法院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拓宽生态保护“朋友圈”。同时,牵手高校,广纳贤才,成立“智囊团”,为审判注入专业智慧;联合文旅部门打造“非遗保护调解中心”,化解涉生态纠纷。媒体聚焦报道、文艺作品下乡巡演,让生态司法故事家喻户晓,全民护生态热情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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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洛南县人民法院联合洛南县检察、公安、林草、生态环境部门到洛南县九龙矿业有限公司调研矿山环境治理情况(杨秀民 摄)

守护“源头水”

作为长江重要支流汉江的发源地与嘉陵江的流经地,北依秦岭、南屏巴山的汉中更是肩负着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地和水源涵养地的重任。在这里,汉中法院宛如生态卫士,用坚实的司法行动,书写着与人民群众携手共护生态的动人篇章。

漫步在洋县,朱鹮蹁跹的身姿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谁能想到,在20世纪80年代,它们仅存7只,濒危的阴影笼罩着这个物种。近年来洋县法院挺身而出,建立秦岭“四宝”司法保护基地,为朱鹮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撑起了一把“保护伞”。法官们深入山林湿地,联合各方力量,一点点推动栖息环境的改善。从栖息地的精准划定,到非法捕猎行为的严厉打击,每一个环节都倾注着司法的关怀。如今,朱鹮繁衍至万只大关,这一成果不仅是大自然的馈赠,更是汉中法院交给人民的一份满意答卷,满足了大家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殷切期盼。

沿着汉江前行,来到天汉湿地公园,这里是野生动植物的欢乐家园,也是市民休闲的“幸福园”。汉中法院深知其生态价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一头扎进涉森林、湿地等资源权属争议案件的审理“战场”。面对复杂的案件,法官们抽丝剥茧,以法律为准绳,公正裁决,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筑牢司法根基。而且他们深知案件执行绝不是一判了之,做好“回头看”工作,反复核查生态修复落实情况,确保湿地公园的生态防护墙坚不可摧。在这里,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画卷徐徐展开,司法的力量让这方美景永不褪色。

2023年,宁强县人民法院设立汉江源司法保护基地,瞬间点燃了当地生态保护的“烽火台”。他们迅速与相关职能部门手拉手,建立起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协作联动机制,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让妄图破坏汉江生态的不法分子无处遁形。同年8月15日,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联席会议的召开,如同吹响了全流域审判协作的“集结号”,各地法院齐聚一堂,统一裁判标准,分享典型案例,汉江流域的生态司法保护力量拧成了一股绳。汉中中院更是与多地法院搭建起陕川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等区域的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一张覆盖广泛的生态保护司法大网悄然铺开。

汉中两级法院的“战术布局”可谓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东片区,秦岭“四宝”司法保护基地热闹非凡,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活动一场接着一场。法官们带着国徽走进山间村落,把法庭搬到百姓家门口,用真实案例讲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老百姓围坐在一旁,听得津津有味,法律意识的种子就此种下。西片区,汉江源司法保护基地则是另一番忙碌景象,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活动如火如荼。一尾尾鱼苗欢快入水,一株株树苗扎根大地,修复着生态的创伤。宁强县人民法院打造的秦巴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以及秦岭沿线基层法院设立的各类司法保护工作站,如同星星之火,点燃了生态修复的燎原之势,为这片土地提供着源源不断的生态修复动力。

尤为令人赞叹的是,汉中法院还别具匠心地将司法职能延伸到当地丰富的历史文化遗迹和特色产业领域。面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汉中三堰”,法院设立司法保护基地,守护古老水利工程的同时,守护着一方农耕文化的传承;聚焦茶产业、三国文化等,同样筑起司法防线,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得益彰,实现了生态与文化、传统与现代的完美融合。

在汉水之畔,汉中法院的每一次行动、每一项举措,都深刻诠释着陕西法院始终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的价值追求。他们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航标,以司法之力为笔,以汉水大地为纸,绘就了一幅碧波万顷的生态“绿色答卷”。相信在未来,这片土地将在司法守护下,生态愈发繁茂,人民愈发幸福。(本刊记者 徐峰)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1月上 采访札记栏目)

【责任编辑 -郭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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