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涉及范围较广、影响较为深远,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神圣使命。为了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10月11日,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以“诚信尚俭,共享食安”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旨在通过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在宣传活动现场,检察干警精神饱满地向过往行人发放传单。传单虽小,却蕴含着丰富多样的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上面不仅详细介绍了如何辨别食品上面的标识、怎样购买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怎样辨别假冒伪劣食品以及选购食品的注意事项等实用内容,还包括了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知识,希望通过这种直观的方式,将食品安全知识传递到每一个角落。
活动中,检察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们传播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针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了重点解读,让群众了解自己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该如何依法维权。针对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干警们也耐心的进行一一解答, 如“买到了假冒伪劣食品怎么办?”“发现过期食品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等。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切实丰富了群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储备,同时也增强了群众们的维权意识。我们深刻的认识到,食品安全切实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建立牢固的的食品安全防线。
让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关注食品安全,共同构建安全健康的食品环境,共享美好明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