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知道我犯错了,但是我家里情况实在太特殊了,一家人因为这件事不知道何去何从。”2024年春节假期前的最后一个工作周,我收到了一封手写信件,寄件人是我承办的一起醉酒危险驾驶案件的上诉人王某某。
收到这起酒驾上诉案件之初,通过初步审查阅卷,依据上诉人的血液酒精含量、案件情节及证据,一审判决的定罪和量刑都符合法律规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上诉状中也对犯罪事实无异议,只是请求对其判处缓刑。考虑春节临近,同时上诉人处于取保候审状态,春节前我本不打算开庭。法律不外乎人情,春节后开庭处理也能让上诉人安心陪家人过个祥和的春节。
没想到上诉人在送达案件材料后,一直处于紧张焦虑状态,由于没有第一时间开庭,便寄来了这封信。为了安抚上诉人情绪,我拨通了他的电话,电话那头声音嘈杂,还时不时传来几声牛叫,他似乎听不清楚我的声音,只在电话那头大声回应,通话被迫中断。约半个小时后,电话被拨回来,在得知我是二审法官后,他不停地道歉,并向我解释他刚刚在牛棚里喂牛。当聊到案情时,他的语气里充满了悔恨和无奈。
案发当日正值严冬,上诉人王某某因购买牛饲料,无证驾驶一辆无牌号的两轮摩托车,途中因天气寒冷,自饮了白酒御寒暖身,沿村内自建路行驶至与国道交叉路口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初步检测,后经血液酒精鉴定,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已经达到醉驾标准。一审被判处拘役二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
“我知道自己犯法了,但我真的不能进去!我希望判处缓刑不是为了我自己,是为了这个家!”王某某的语气愈加激动。“我们一家全是病人,就我还能干活挣钱,我要是进去了,老婆孩子活不下去,我的牛羊也活不下去了!”原来,王某某家境困难,一家三口均患有严重疾病,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就是他。近两年,在国家政策扶持下饲养牛羊,这才勉强维持生活及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
法官戴鸥(中)在普法宣传活动中为群众答疑解惑(张天娇 摄)
安抚好上诉人情绪,叮嘱他要遵守取保候审规定,不能再饮酒驾车,并得到他的保证后,我立即联系了一审法院承办法官。一审法院在案件受理之初,法官也了解到王某某家的特殊情况,但客观上其确实也存在无证驾驶的从重情节,几经考量和研究,多数意见认为,被告人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属于从重情节,依据量刑规范要求,不能适用缓刑。因此,从法律适用和考量来看,一审法院判决结果也无明显不妥。
维持原判于法有据,但王某某一家人很有可能重新返贫。改判缓刑,是否对法律规定进行了突破?王某某一家真的如其自述的那样吗?我一时陷入沉思。
“走!咱们去一趟被告人家里!”法官助理小呼边换衣服边打趣道:“戴庭长这是要‘踏雪寻真’啊!”2024年春节假期刚结束,冒着鹅毛大雪我们一行驱车来到了王某某家中。60千米的路程因为大雪足足走了两个小时,大家还专门重新走了王某某案发时驾驶摩托车走过的路,自建路已经被皑皑大雪覆盖,难寻踪迹,我们不得不乘车小心经过。
警车开进村里,一幢在政府帮扶下盖的平房和一个牛棚映入眼帘,这就是王某某一家的全部资产。到达他家时,站在大门口等待我们许久的王某某已经满身是雪。一家人愁容满面,感觉不到一丝过节的喜气,在询问下得知王某某的病情加重,可能又要进行一次手术治疗,一家人的生活将雪上加霜。王某某说:“我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我也将家里的积蓄全部交了罚金,这次违法犯罪也是因为临近过年着急买牛饲料,骑摩托车太冷了,半路上想着喝些酒御寒,但我并不是故意违反法律规定的,如果我要被关起来,我家里的牛羊就全活不成了。”说到最后一家人都哽咽了。
回到单位后,我和合议庭成员一起再次研究这个案件,实刑还是缓刑,此时抉择的不只是一起案件,更是一个家庭的明天,我一定还可以多做点什么。合议庭成员均认为本案一审宣判后,“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开始实施,一审据以从重处罚的无证驾驶机动车情节已经被修订,其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属于从重处罚情节。这就意味着对于王某某的刑罚有了调整的可能性。是否适用缓刑,应当综合本案全部情节予以考量。
经过开庭审理并与王某某所在村委会沟通协调,2024年2月28日下午,我们再次来到了王某某家,此时皑皑冬雪已经开始融化,那条乡间道路也在白雪中清晰显现。我们带着二审判决书,向王某某宣告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某拘役刑二个月二十日,缓刑三个月的判决结果。王某某一家非常激动,保证从此以后一定不再饮酒上路,在村里也会以身说法告诫他人严守法律红线。宣判后,合议庭又对王某某进行了判后答疑,对其解释了改判原因及量刑依据,并告诫其要严格遵守缓刑社区矫正要求,按时报到。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款,司法可以是有温度的力量,在现有法律范围内,合情合理地对相关违法行为宽严相济,对解决社会矛盾有很大帮助。一件“小案件”,背后映射的却是一个普通农村家庭的“大问题”。我想这是一份有温度的判决,“缓期”不仅是刑罚执行方式,更是“减缓”了一个家庭的困苦,“安缓”了春天前的又一个寒冬。(内蒙古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戴鸥)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1月上 履职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