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以及公安部关于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一系列部署,黑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李毅带领省厅党委聚焦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亲自部署、高位统筹、严密谋划,部署开展以大力实施执法能力、执法制度、执法监督、执法责任、执法保障“五大建设”为核心的全省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专项活动。全省公安法制部门提升站位抓部署、结合实际抓落实、围绕建设抓突破,不断织密法治之网、强化法治之力、提升法治之效,努力实现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再上新台阶。
聚焦执法能力建设,着力铸牢法治之魂
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公安建设的根本遵循,坚持用法治思维、法律规则来判断是非、权衡利弊、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凝聚全警意志和社会共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通过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做学法用法的模范,引导全警牢固树立法律规则思维、职权法定思维、程序正义思维等思维。全省公安机关依托全警实战大练兵,采取“一辅导、一轮训、四常态、两测试”轮训学习等模式,举办省级警种专业培训班72期、培训民警5413名。
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聚焦新时代公安队伍职业化发展需要,把应对重特大案事件处置纳入实战练兵和各类培训,着力完善法律规定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机制,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全省公安机关累计开展培训练兵4000余次、培训人次达56万人次,2024年全省共计4846名民警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353名民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进一步转变执法方式。为避免出现机械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全省公安机关准确把握宽严尺度,综合考量“时、度、效”有机统一,不断规范执法语言动作,切实杜绝因执法不当引发矛盾、形成炒作。2024年,全省公安机关信访案件量同比减少45.1%,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聚焦执法制度建设,着力夯实规范之基
通过加强对新型违法犯罪和涉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执法难题的法律政策研究,有效解决了一批执法实践中的制度指引问题。
完善程序标准。按照明确管用、服务实战的要求,持续规范执法行为标准,完善办案机制、细化取证规则,明确执法执勤活动的具体操作要求,细化职责范围,公安机关每个执法岗位、各个执法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累计制发各环节制度机制780余个。
聚焦基层实战。围绕基层一线需要,覆盖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讯问询问、羁押监管、移送审查等各环节的规范细则和实战指引逐步完善,实战攻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全省公安机关围绕上述重点环节制发执法指引90余个。
坚持问题导向。省厅各执法办案警种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易出现执法问题的重要环节、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制定执法制度指引,出台自然资源、黑土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等独具龙江特色制度规范10余个,有力扎紧制度笼子、填补盲区漏洞、解决执法难题,制度体系“四梁八柱”日臻完善。
聚焦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办案之效
抓牢执法监督这一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提高执法质量的重要途径,确保执法活动运行到哪里,执法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进一步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全省公安机关全面落实法制员制度,共配备专兼职和派驻法制员3548人,25人以上的246个派出所全部配备专职法制员,为办案单位提供高质高效法律指导和业务支撑。全省公安机关深入贯彻受立案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推进执法突出问题常态化防范治理。2024年,全省公安机关警情有效处置率达99.3%,警情24小时内分流处置率达95.6%,切实做到执法公正、取信于民。
进一步加强案件巡查评查。全省公安机关落实《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细则》,针对本地区重点领域、环节的执法问题开展执法办案巡查,2024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900余次,排查发现的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改率100%。
进一步加强侦检配合。全省公安机关在13个市地以及林区、垦区公安机关实现市县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域覆盖配备率100%,其中,市地级层面配备15个,县区级层面配备188个,有效保证了案件侦办质量。
聚焦责任体系建设,着力铸就清廉之本
全省公安机关积极推行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层次分明的执法责任链条,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明晰权责边界。制发《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法定权责边界,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包含行政处罚权力事项758项、行政许可权力事项52项、行政强制权力事项43项、刑事司法权力事项408项,共计1261项。
强化主体责任。积极推行以专业警种为主办理刑事案件机制,强化上级执法警种对下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活动。
构建闭环体系。全省公安机关累计出台执法责任倒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20余个,不断健全执法部门和岗位执法责任制,构建有权必有责、滥权必追责的执法责任体系,确保执法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聚焦执法保障建设,着力培育智能之元
全省公安机关以全面提升执法质效、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为目标,以深化警务信息化改革破题,遵循“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努力把我省公安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支撑执法监督管理。把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度融合,按照数据互通、资源共享、服务实战、确保实效的思路,建设应用执法监督管理平台,设置监督点位180个,自动推送各类执法风险预警告警,高效完成核查整改。
强化跨部门流转。加大政法跨部门平台推进力度,自平台正式运行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网上流转刑事案件30085起,全省“单轨制”办案率超99%,卷宗数字化率达100%,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迈进。
全面实现办案中心提质增效。始终把夯实基础作为法治公安建设的固本之举,持续完善市县两级办案中心建设,科学统筹中心各功能区,整合力量资源、调整职能配置、规范功能设置,坚持刑事案件集中统一办理等原则,因地制宜开展速裁法庭应用等探索,确保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更加好用易用管用。截至目前,全省145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面实现高效安全运行,建成应用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