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说在缅甸有个高薪工作等你?”
“网友推荐一个‘一本万利’的投资理财产品?”
面对这些看似诱人的陷阱,有人会轻易相信吗?
近日,贞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偷越国(边)境加诈骗案,被告人梁某难抵缅甸高“薪”诱惑,偷渡至缅甸想当赌场的高薪服务员,却深陷诈骗窝点,实在是令人惋惜。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初,梁某在亲戚“本叔”的引荐下,计划偷渡至缅甸从事赌场服务员的工作。出发当天,他按照“本叔”的指示,前往桂林某酒店与秦某等四人会合,并与上线“三哥”取得联系。在梁某等五人偷渡至缅甸的过程中,梁某负责与“三哥”联系并按照其指示行动,最终于同年3月底成功偷渡至缅甸果敢。
2023年3月至11月,梁某在缅甸果敢老街东城区的“果丰酒店”诈骗窝点,却使用虚拟身份通过“探探”“抖音”“陌陌”“快手”等社交平台寻找中国籍诈骗对象。在与其建立亲密关系并“养号”后,梁某将这些对象转交给上级,以“投资理财”的方式实施诈骗。
审理经过
贞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偷渡至缅甸进入诈骗公司,明知他人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仍参与其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梁某违反国(边)境管理规定,偷越国(边)境,其行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在诈骗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相关情节,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梁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缅甸地区诈骗、绑架等恶性事件层出不穷,为追求所谓的高薪工作而盲目前往,往往隐藏着巨大的风险。梁某的遭遇就是一个鲜活的教训,他原本怀揣着对高薪工作的憧憬,却不幸落入了诈骗窝点,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面对看似诱人的工作机会,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进行深入的调查和了解。不要轻信他人的片面之词,更不要盲目跟风或冲动行事。在选择工作地点时,也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安全形势和法律法规,避免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
同时,群众也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警惕性。在遇到可疑情况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求助或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安全。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切勿因一时的贪婪或冲动而付出沉重的代价。
法条链接
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谭昌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