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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1/15 11:04:00

黑龙江省尚志市人民法院探索执前调解程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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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哈尔滨市尚志市法院积极探索执前和解制度,以立审执衔接配合为着力点,依托“执前督促+和解”工作机制,把“末端执”转变为“源头治”。在工作中,哈尔滨市尚志市法院执行局通过发放《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积极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敦促履行,鼓励引导被执行人纠正失信行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尽量将执行案件化解在进入程序之前。

 基本案情:孟某良诉赵某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赵某河赔偿原告孟某良修车费用400余元,赵某河未主动支付赔偿金,无奈之下孟某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该案件标的过小,哈尔滨市尚志市法院执行局执前调解团队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告知其强制执行的利害关系,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被告赵某河承诺支付赔偿金,后续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现场支付该笔赔偿金,该纠纷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得到了圆满解决。    

下一步,哈尔滨市尚志市法院将持续推进“执前督促+和解”机制建设,促进被执行人在思想上从“要我履行”转变为“我要履行”,真正做到压缩执行周期,做到快履行、少强制、低成本、省时间,从源头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胜诉权益兑现“加力提速”。(宛冬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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