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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1/13 21:57:17

湖北荆州区检察院:司法救助点亮希望之光,迎来冬日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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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荆州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中赔偿未到位的情况,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向被害人一家发放60000元救助金,有效缓解其经济压力,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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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某日,严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搭载妻子朱某某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时,被后方同向行驶的一辆小汽车撞倒,严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朱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由于被告人无力赔偿,申请人一家生活陷入困境。严某某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其离世导致家庭经济状况急剧恶化。朱某某因受伤失去工作,且家庭本就属于低保户,加之需抚养两个子女及赡养年迈婆婆,此次意外使该家庭陷入极度困境。朱某某及其家属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人肖某某赔偿朱某某及其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约1057800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及其家属仅赔偿6000元,再无其他赔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未查询到肖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荆州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收到救助线索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前往朱某某家及社区居委会进行调查,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报送同级政法委审批。依据《湖北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及《湖北省国家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过严格评估,荆州区司法救助领导小组认定朱某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决定实施市区两级联动救助,为朱某某及其家属申请救助金60000元。同时,荆州区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了解到朱某某的儿子因父亲去世出现心理问题后,承办检察官积极与荆州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联系,为其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并建立长期帮扶机制。此外,还与社区居委会沟通协调,将朱某某家的低保金由每月600元调整至每月800元,有效缓解其经济压力。

收到司法救助金后,救助申请人朱某某深感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检察院的帮助,她激动地表示:“这笔救助金对我们这个不幸的家庭来说真是雪中送炭!”

司法救助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不仅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怀,也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下一步,荆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厚植为民情怀,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整合帮扶资源,拓宽救助渠道,确保对困难当事人“应救尽救”,让检察工作更加贴近民心、温暖民心。(陈天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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