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12月30日,绥滨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鹤岗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绥滨县看守所开展节前安全防范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监控室、值班室、医务室、食堂等监管重点区域,全面了解看守所监控设备、报警装置运行、值班巡视、在押人员食品供应与药品配备情况,并对部分监室内设施装备、环境卫生以及在押人员生活物品进行排查,就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
此次联合检查,进一步督促县看守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医疗卫生管理,强化食品安全把关,防范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能力,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监管场所安全。下一步,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严格履行检察监督职责,认真查找监管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全面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为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