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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27 13:42:03

贵州普安法院:“人民法庭+基层党委政府”促纠纷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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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普安县人民法院兴中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法庭+N”多元解纷机制优势,积极联合兴中镇人民政府、司法所、派出所,联动发力化解谭某诉王某离婚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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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2024年10月,谭某向兴中法庭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原告诉称双方婚后共同育有三子,但被告未履行抚养义务,且双方感情已破裂,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双方离婚。

在审理过程中,法庭工作人员通过深入走访调查,发现双方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实则源于双方长辈间的深厚积怨。基于此,普安县兴中镇党委领导、兴中法庭庭长及工作人员秉持“深挖矛盾根源,化解心结”的原则,对双方及其亲属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最终,谭某当庭表示撤诉,双方重归于好。

调解案件就像整理一团乱线,需要极大的耐心、恒心和责任心去倾听当事人的心声,让他们畅所欲言。在倾听中,能够发现真正的矛盾所在,从而精准施策,有效调解。普安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尤其在对待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时,注重灵活运用调解方式,将法、理、情有机结合起来,帮助家庭成员从根源上找问题并充分了解其承担的法律义务,为双方建立沟通平台,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化解矛盾,引导其重新构筑并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张莹莹) 

【责任编辑 -郑辰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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