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高效办理了一起诉讼保全案件。法官将优化营商环境意识融入执法办案中,把服务措施落实到具体案件上,全力保障了原被告双方企业权益。
一、案件缘起
被申请人习水县某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从申请人贵州徐工某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处购置了一台装载机,双方约定分期付款。然而截至诉讼之时,被申请人仍拖欠货款23万余元,违约金及利息等近2万元,总计25万余元未支付。
法院多次尝试调解,因双方分歧过大,未能达成协议,于是法院立案进入审理程序。诉讼过程中,申请人申请保全涉案装载机。
二、执行攻坚
花溪法院执行局奔赴习水县,找到标的设备并将其扣押装车,准备运往贵阳予以保管。
执行法官通知被保全公司法人前来处理保全事宜,但其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执行法官转而联系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沟通查封扣押相关事宜,代理人请求给予一定时间以便与双方沟通。此时,一位自称与被申请人有着紧密合作的企业负责人主动请缨,欲做被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其坦言:“购买设备拖欠货款乃是事实,无需争辩,这装载机价值远超所欠25万。设备若被拉走,企业处境将愈发艰难。双方若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好好商议,无论是分期支付,还是设定缓冲期限,只要真诚沟通,必定能寻得解决之策……”执行法官见案件有更佳的处理转机,便同意让各方就地寻觅一处协商,不过设备暂交申请人保管,同时确保申请人能够实际掌控,一旦协商无果可即刻拉走扣押,以保障优先受偿权得以落实。
三、达成协议
经过艰难协商,双方就金额达成一致,但给付期限仍悬而未决。执行法官为推动调解进程,向被申请人提供审判法官电话,以便其主动邀请审判法官参与调解。而在整个协商进程中,被申请人的企业法人竟蓄意报警称设备被盗,好在执行法官已主动向警务报警平台报备。当企业法人报警后,民警到场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执行法官出示扣押文书及相关证件,并要求民警依法处置虚假报警人员。
在工作人员加强执行威慑力,做好释法明理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于当天支付23万元,剩余1.7万元缓期支付。同时,扣押设备由申请人交还被申请人继续使用。
四、深远意义
此案的迅速解决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应,避免了漫长诉讼对双方企业的不利影响,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营。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和当事人成本,展现了法院在化解矛盾、保障企业发展和公民权利方面的司法效能。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花溪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推企业发展行稳致远,为花溪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法治护航。(吴志武)
